据了解,我市存在的非法从事律师业务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外地律师机构未经批准在深圳设点执业;外地律师在深圳坐地收案执业;无执业证人员冒充律师非法执业;一些人以公民代理身份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法律咨询机构违反规定招揽业务;一些单位和企业内设法律工作部门的人员在社会上私揽诉讼业务等。
市司法局负责人表示,我市各级律师监管部门将对各类面向社会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机构进行一次普遍清理,依法取缔非法设立的法律服务机构,查处超越核定业务范围、违规从事法律服务的机构和社会团体。同时,进一步规范公民代理行为,依法严厉查处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辩护业务的人员和假冒律师从事法律服务、欺骗群众的人员;加大对违法违纪的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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