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市律师协会下发《关于组织律师配合看守所相关工作试点阶段的指导意见》、市公安局监所管理总队与市律师协会签署合作协议后,虹口区律工委作为五个试点律工委之一,便开始具体筹备。首先与虹口看守所的领导交换意见,商定协议的具体内容,然后在全区范围内招募志愿律师。经过律师自愿报名、事务所推荐,区司法局、区律工委遴选推荐,最后经区看守所审核等程序,组建了由20名律师组成的首批志愿者律师。
签约仪式上,虹口区看守所所长刘光胜介绍了二家单位签订此工作合作协议的背景情况及看守所的工作现状,区律工委副主任严力对志愿律师们提出了五点工作要求,来自尚实所的刘晓明律师代表志愿律师作出了要严格遵守《刑诉法》等法律法规、看守所纪律及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的承诺。最后,区司法局副局长王浩对律师们提出了工作要求,要求律师发挥正能量,配合看守所做好工作,严格遵守看守所相关规定,用敬业的态度和专业的水准开展工作。虹口公安分局副局长方建康要求看守所要重视此项工作,落实好合作协议中的内容,并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工作中遇到问题,干警和律师要加强沟通协商,增进理解,
签约仪式结束后,与会律师在看守所领导的带领下参观了虹口看守所的监区。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