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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镇江: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未成年犯不捕同步矫正

    日期:2008-08-13     作者:李明耀 丁智 朱静波    阅读:1,572次

                                                             江苏镇江开发区:细化完善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

“不捕同步矫正”让少年疑犯重归正途

“是检察院的新做法让我们做父母的放了心!”8月4日,江苏省镇江市经济开发区17岁少年何桂(化名)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其父何某在法院宣判后对检察官道出了心中的感激之情。

何某提到的新做法,是镇江市经济开发区检察院去年起开始实行的“未成年犯不捕同步矫正”制度。该制度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取保候审后,承办检察官要对其做好三步工作:在办理取保候审手续的当天开展不捕谈话,告知不捕并不意味着不构成犯罪,提醒其珍惜从宽处理的机会;随后,将其纳入该院“阳光教育基地”,由聘请的社会志愿者和检察官一起与其结对帮教,安排其接受法律知识学习,并与企业联系为其提供劳动技能培训的岗位;承办人每周还要对其落实一次电话联系或者家访考察,及时掌握其思想变化,确保其在取保候审期间不脱管、不重新犯罪。

今年1月,该院对何桂抢劫案审查批捕。因只有17岁且属偶犯,犯罪情节轻微,何桂被取保候审。看到何桂被取保候审后脸上一副无所谓的神情,检察官当即找来其父母,严肃批评了何桂,并耐心解释了对其取保候审的原因,教育其要真诚悔罪。该院把何桂交给“阳光教育基地”代管后,何桂的态度发生了很大转变,不仅两三天就打电话到检察院汇报一次思想,还经常利用在基地学到的技能,到乡镇司法所要求参加公益劳动。

截至今年8月,该院已经对6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实施不捕同步矫正,让这些少年重新回到正途,获得家长、社会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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