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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发贴讲述杀人过程 律师苦口婆心劝其自首

    日期:2007-01-30     作者:陈霞芳 梅亚红 黄淼君    阅读:1,652次

江苏籍男子黄某这辈子记得最牢的两句话,第一句是“冲动是魔鬼”,第二句是“浪子回头金不换”。

两个月前,他在醉酒后失手把女友掐死,继而四处逃亡。后来,他在论坛上发帖讲述自己的罪过,恰好被杭州的一名律师看到。在律师的劝导下,他终于决定投案自首。

冲动是魔鬼 他错杀了女友

黄某原是南京能博机电制造有限公司驻宁波余姚办事处的职员。2006月11月1日,黄某和单位的领导、同事一起喝酒吃饭。席间,领导听说黄某和女友秦某感情十分好,但秦某没有工作时,表示可以考虑给秦某在公司安排一个岗位。黄某十分高兴,当即打电话叫女友过来商谈。不过秦某此时正在网吧上网,不愿意过去,黄某感到很没面子。当晚8点多,黄某到网吧将女友拉回暂住房中,两人发生激烈争执。借着酒劲,冲动的黄某用力掐秦某的脖子,致其死亡。

看着心爱的人死在自己手里,黄某既懊悔又绝望。他写下了遗书,将家里所有的感冒药、止痛药、肠胃药等都吞了下去,试图自杀,不过并未成功。后来,他把女友的尸体用被子裹好,藏到了床底下,然后离开余姚,开始逃亡。

浪子回头金不换 他选择了投案自首

在逃亡的过程中,恐惧和无助的情绪始终笼罩着黄某的心。为了排遣情绪,他萌发了上网发帖倾诉的念头。后来,他就在某论坛上发了一个帖子,讲述了事情的始末,但声称这是他朋友的事情。一名杭州的热心律师在看到帖子后,立即给他回帖,并让他劝告他朋友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并留下了联系方式,表示愿意提供帮助。

黄某在看到这位姓张的律师的跟帖后,起初犹豫不决,不过最终还是到杭州找到了张律师,并把实情告诉了对方。张律师一边稳定他的情绪,一边联系了黄某在杭州的表哥,前来共同劝服他。在表哥和张律师的苦劝之下,黄某终于到杭州市公安局下城区东新派出所投案自首,交代了自己杀害女友秦某的全过程,并引导侦查人员到余姚暂住房中找出了女友的尸体。

宁波市检察机关接手该案后认为,黄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了我国刑法,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黄某犯罪后能够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最终,法庭也采纳了检察机关的公诉意见,从轻判决,于1月26日判处他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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