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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港律师业 越近越陌生

    日期:2006-08-01     作者:熊君慧    阅读:2,238次

香港与大陆的律师合作未能畅顺。珠三角尤其是深圳的律师,虽然距离香港近,但「越近了解反而越不够」。持这一观点的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李淳,近日将深圳律师与北京、上海律师比较,「深圳因为距离香港近,文化也接近,所以香港的律师事务所宁愿在北京、上海设立办事处,而在深圳、广州只设咨询公司。」

「设立咨询公司和办事处性质不同,前者只能为企业作咨询服务而不能受理法律业务,在深圳派驻的也只是工作人员而非专业法律人士,但胜在成本较低。」李淳表示,只有律师才是专业人士,而一般工作人员无法与深圳律师达成实质合作,这样操作不规范,不利于两地律师的合作。「大家都进入了一个误区,认为深港法律界彼此已经非常了解,但实际上,大部分深港律师没有一个坐在一起研究业务的机会。」李淳认为,由此造成深港律师界越近反而越陌生。

找到客户 难觅港合作者

江山宏(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冰称,她与第一位香港律师合作是从网上电邮开始,至今未曾谋面。与香港律师的合作也仅仅是「为港人出具授权委托书证明」之类。

但叶冰最近有新的烦恼,因为有客户计划到香港上市,她苦于找不到可以合作的香港律师。「深圳律师在香港同行眼中或许『未够秤』,只是被当成一般『客户』对待,更谈不上法律业务的交流。」

互输人才 成高层次合作

「内地企业到香港上市若要更方便,香港和内地律师首先要『联姻』。」李淳表示,明华科技成功在港上市,便是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与香港胡关李罗律师行合作的结果,双方相互了解、达成了默契,操作起来才顺利。

李淳称,深圳律师协会已经成立了跨境基础设施建设与融资委员会,为了让深圳律师对香港律师的品牌、业务及香港法律制度有进一步了解。去年举办了四次涉外法律研讨会,邀请香港律师授课,课题研究。协会今后将多组织业务、学术交流,尤其是跨境业务交流。

互相输送人才是较高层次的法律合作,与香港合作较久的律师事务所已经先行一步。以国浩为例,与胡关李罗联营三年来,每年都为香港律师事务所输送两名中国事务律师,他们都正式受聘于香港的律师楼,弥补了香港缺乏了解中国法律事务律师的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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