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1日,市律协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有幸邀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陈永民先生为本市律师作“新三板”最新实务与立法情况的主题报告。 市律协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陈瑛明律师主持,120多名律师参加。
陈永民先生曾任中国证监会发行部审核一处处长、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第7、8届主板发审委委员,现为“新三板”市场的主管领导之一。
陈永民先生介绍,“新三板”市场将严格实施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挂牌理念,除合法合规性要求外,不设实质性挂牌条件和准入门槛,让市场来评判挂牌公司的优劣,真正实现市场化。
“新三板”的主要功能是帮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中小企业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股权融资,并采取市场的手段来发现挂牌企业的股权价值。“新三板”系统是集合挂牌企业的交易、监管、信息披露的全国性统一证券交易场所,与地区性股权交易场所不同,“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份采取公开转让、统一标准、连续交易的市场定位。目前,“新三板”系统只接受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天津高新、武汉东湖等四个高新技术园区注册企业的申请,预计不久之后,挂牌企业的注册地将不在局限于目前的四个园区,挂牌企业的性质也不会局限于高新技术企业。
陈永民先生作完报告后,现场律师踊跃提问、积极发言。本次报告的主题、内容获得了与会律师们的广泛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