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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资源支撑体系健全律师党建长效机制

    日期:2011-05-01     作者:浦东新区律师党委    阅读:5,283次

作为上海市律师最为集中的一个区,浦东律师业伴随着改革开放的进程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2004年6月,浦东新区成立了全市第一家区(县)律师党委,截至2010年10月,共有律师党员928名,律师党组织106个。
 在尊重律师行业特殊性,适应律师职业特点、适应队伍特点的基础上,律师党委积极探索实践,重点针对律师党组织工作资源不足的情况,从切实加强投入和整合入手,通过完善资源支撑体系,从而健全律师党建长效机制,为律师党建工作不断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律师党组织工作资源,是指律师事务所党组织所拥有或能够为其使用的资料的来源,是开展党建工作的基础。从狭义上讲,包括人、财、物、场所等物质资源,从广义上讲,还包括各类组织、工作制度、政策法规、精神财富等。这些资源都是对律师党建工作的一个个支撑性要素,它们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共同构成了律师党建的资源支撑体系。
 近日,我们根据新区社工委要求成立课题组,就如何进一步发掘、整合、利用各类资源,为加强新区律师党建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撑进行了调研,形成了一些思考。

基本情况和做法
浦东律师党建工作的组织体系主要由新区律师党委、律师党总支以及律师事务所独立支部和联合支部组成。其中包括律师事务所党总支3个,律师联合党总支2个,律师事务所独立党支部87个,律师联合支部14个。
 在做好律师党建工作过程中,我们力求开发并整合一切资源,健全浦东律师党建工作长效机制,制定出台了《浦东新区律师党委关于贯彻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和改进律师党建工作的决定》,有效地提升了律师党建工作整体水平,促进了浦东律师业自身的不断规范和发展。主要表现在:
 一是广大律师对党的重大方针政策的高度政治认同;
 二是律所和律师,尤其是党员律师,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高度拥护,能够在法律服务中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在维护大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中发挥自己的作用;
 三是律所党建实践中几乎100%的组织全覆盖和工作全覆盖、律师中的党员近40%的高比例参与等现象,充分证明党建工作对律师队伍的有效整合与引导,并且基本掌握了律所在重大社会事件中的行为取向。而且在律师行业也得到普遍认同。
 四是律所在服务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反映公众诉求、维护社会稳定、推动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领域发挥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浦东现代服务业一支重要的力量。
一、整合政治资源,提供组织支撑,理顺律师党建管理、运行机制
浦东、南汇两区合并以后,新区对党建工作体系作了调整和优化,浦东新区律师党委作为两新组织党委,接受新区社工委指导。2010年5月,新区律师党委召开全区律师第二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律师党委领导班子,进一步抓党建、带队伍、促发展。
一是整合律师管理资源,把党的组织建设与律师执业许可对接,实现组织覆盖、工作覆盖两个百分之百。在律师来浦东申请执业的第一时间,律师党员及时编入党支部。向新区司法行政机关申请设立新所的,同时向律师党委报送党员律师组织关系接转情况及组建党组织计划。新区司法行政部门在办理党员律师转所手续时,将执业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同时接转。无正当理由又拒不办理组织关系转入的,延缓其通过年度考核,在评优评先表彰等活动中实行“一票否决”制。
此外,针对浦东地域面积较大、所多、人散的特点,划分了七个党建工作协作片,由片区工作联络员负责召集、协调片区内党建活动,为加强党建工作提供了新的平台和发展空间。近年来,还不断对律师党组织建设进行探索,整合17家小型律所党支部,成立了浦东第一个事务所联合党总支。
二是调动律所领导资源,建立律师党组织与合伙人的沟通平台,使党的工作和律所工作统一到一个轨道上。律师党组织在律师事务所建设中的定位是“引导、凝聚、服务、保障”。律师事务所中,非管委会的党(总)支部书记可以列席管委会会议,非合伙人的党(总)支部书记可以列席合伙人会议,对律师事务所的重大决策事项提出意见和建议,努力实现党组织政治核心与合伙人业务决策的统一。
三是提供政策资源引导,通过“浦东律师业领军人才”奖励等,鼓励律所发展党建工作。在每年“浦东律师业领导人才”奖励计划中,拨出约10%的款项,专门用于奖励党建工作先进律所,起到很好示范引导作用。此外,按照新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落实新区党群工作经费管理的通知》精神,制定了《浦东新区律师党建工作专项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对律师党支部每年给予工作经费,对党(总)支书记每年给予工作津贴。此外,党员党费全额返还党(总)支部用于党建工作。
二、开发人才资源,提供人力支撑,健全律师党建人才持续成长机制
一是重视党员干部的选拔任用。原则上推荐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主任或合伙人担任党(总)支部书记,实施党务所务“一岗双责”。同时,加强培养,及时对优秀青年律师党员,有意识地通过交任务、压担子,使其快速成长为律师党务干部的后备力量。此外,从实际出发,坚持因所而异、因人而异,开展党务工作能力培训。
二是试点“党务助理”制度。有条件的律师党组织,在主任(或合伙人)兼任党支部书记的基础上,由事务所行政主管,或律师助理、秘书担任党务助理,配合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党务工作,协助组织党建活动。同时,许多律所还十分注重把社会上有经验、有良好个体素质的领导人才吸引和参与到律所党务人才队伍中来。
三是大力发展优秀青年律师入党。把律师作为优秀治国人才的重要来源,制定和落实组织发展计划,加大对入党积极分子、预备党员和党员的教育和培养。高度关心青年律师的成长,发挥资深党员律师的引领和示范作用,指导青年律师在政治和业务上成长。
三、丰富教育资源,提供载体支撑,健全律师党建教育、培训机制
一是针对行业特点,增加新颖、多样,实效性强的“快餐”式教育手段。通过网络、电教等平台,广泛运用电子邮件、远程信息交流等新型、“短平快”活动方式,增强工作时效性和渗透力。律师党委每周1-2次向支部书记和党员发送党建信息的手机短信。在浦东律师诚信信息管理系统上开设党建专栏,交流经验,运用“博客”形式开展党员互动交流。
   二是开展“五个一”教育工程,实现组织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即各律师党组织每月组织一次党课教育或参观学习,每季度开展一次民主讨论,每半年进行一次社会实践,每年由律师党委举办一次书记集中轮训,两年开展一次律师党建先进典型评选。通过教育活动,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加强律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教育,不断强化律师队伍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牢固树立“三维护”、“三拥护”和“三个至上”的观念,做一名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
三是借助革命传统教育资源,建立井冈山律师党员教育培训基地。浦东新区律师党委与井冈山吉安律协党委签订党建工作“结对共建”协议,定期组织律所党组织书记、律师党员前往举行党课教育、助学帮困、参观学习活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律所党组织和党员律师的监督,及时掌握并严肃处理党员律师的违法乱纪行为,逐步完善律师队伍诚信建设,律师考核和奖惩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律师队伍。
四是夯实阵地资源,提供基础支撑,健全律师党建工作服务、激励机制———
1、创建标准的活动阵地。各律师党组织因地制宜,加大投入,努力做到“六个有”,即有一间党员活动室(或党员活动区域)、有一个党建宣传栏、有一面党旗、有一块党(总)支部的牌子、有一批党建学习资料、有一套党员电化教育设备。确保党员教育有课堂、学习有园地、活动有场所。
2、搭建主题实践阵地。以服务大局、服务社区、服务群众作为律师党建工作的题中之义。充分发挥党组织对律师业务开展的协调保障作用,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建设结合起来、发挥党组织作用,为律师党员在大型项目建设等领域开展业务工作创造条件,全方位发挥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展示形象阵地。在律师事务所试行律师党员挂牌上岗、开设律师党员示范岗、先锋岗、在律所办公网页上公布党员名单等做法。并认真总结经验,不断增强律师党员的号召力、影响力和凝聚力。
4、利用宣传阵地。通过各种信息载体,以及报刊、杂志和各类媒体,对在维护法律尊严、服务社会和谐、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中有突出贡献的党组织、党员进行大力宣传,扩大党员律师的影响力和知名度,提高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律师行业的信誉度。
5、立足文化阵地。培育良好的律师精神,加强律师文化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文化是律师的灵魂,各律师党组织着眼于精神文明建设,用健康向上的律师文化主导、凝聚律师思想、打造团队精神、培养社会责任感。党员律师带头践行文明新风,为律师事务所创建文明单位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资源配置中存在的难点和成因分析
我们在加强律师党建过程中的资源保障举措已取得了一些成效,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党建工作的有效开展。但是,从工作整体发展的要求来看,还不能完全解决律师党建资源支撑问题。
为此,我们在分析律师党员队伍情况和党建工作现状的基础上,我们又选取了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律师事务所中的60名律师进行随机性调查,对其中20名律师进行了重点访谈。从而对律师党建工作资源情况和问题进行了分析。被调查律师中,具有本科和研究生学历的分别占66.7%和33.3%,属于知识精英行列。共产党员21名,占35%,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群众39名,占65%。
一、律师基层党组织在党建资源安排上的自主性和主动性不够
法律服务行业是一个知识密集、智力水平高的领域,律师的业务水平既决定着收入,也决定了律师在法律界的地位。据调查,青年律师对于“在律师事务所建立党组织持什么态度?”的调查结果,18%的人认为没有必要,26%的律师持“无所谓”态度。在价值取向上,律师在成为“先进者”与“成功者”之间,首先选择的是成功者,其内容包括专业水平、社会声望与财富,这是他自己与家庭亲属对个人的期望。浦东的律师基层党组织中绝大多数律所的党务工作者为兼职,在实践工作中,他们对法律业务的认同要高于对党务工作的认同。同时,由于律师职业的特点,党务活动只能选择休息日等时间段,参加组织生活的党员少,由于工作忙休息少,容易造成党员律师的无暇顾及。
二、律师党组织自身可支配的资源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掘和利用
由于律所与律师之间的雇佣与被雇佣关系,党对律师的影响力,也要借助律所才能发挥间接作用,“体制外”的特征决定了效果不理想,尤其是针对非党员律师,几乎没有约束力。特别是党组织不能提供工作岗位,党组织不发工资,党的物资支撑也非常微薄。另外,基层党组织可支配的资源空间有限,无法对律师产生足够的吸引力,难以快速扩大影响力。比如在承接上级党和政府的法律项目、业务培训、法律顾问、委托(或指定)代理、财政转移支付等方面,党组织较难进入这些领域,进而借以发挥作用。
三、上级党组织对律师党组织提供的资源,与实际需求还不完全适应
目前,我们的党建工作在适应律所这类市场主体的新型资源调配方式、平台和载体还比较缺少,制度性的安排也还不够。特别是在律师党组织以及党员队伍中培养、选拔干部人才的政治渠道还不畅通,没有建立起长效机制。调查中,45%的律师表示愿意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近33%的律师认为党政官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两者都可以考虑。
四、党和政府的税收、人才等政策资源没有充分兼顾律师的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
律所的组织属性具有双重性的特征,既有社会性,也有经济性。但是,党和政府的政策在制定和实施中有所偏重。一是现行政策多侧重于律所的经济组织属性,而少有针对新社会组织的政策倾斜。二是在人力资源政策上,现有政策多倾向于通过市场机制进行调节和配置,在资源调配和人才培养等方面还很欠缺。第三,政策工具多是针对律所作为经济主体而设计的,社会主体的活力因素尚未得到充分激活。比如,第三方政策机制、以补贴换项目、律师维护社会稳定、参与社会管理等,仍然有待于继续深化。激励政策上,律师得到政治荣誉的激励还很少。调研发现,上海市每年的市级劳动模范或其它表彰对象中,律师的比例基本处于最低层次。这是不符合转型期中国社会实际状况的。最后,政策协调不够,特别是操作层面上环节多、繁琐复杂,效率低。

 合理资源配置、加强资源支撑、健全长效机制的建议
我国的司法制度改革催生了新型的律师事务所组织,形成了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新型律师队伍,并开始确立了律师的政治、经济与社会地位。可以说,党的改革开放政策使律所组织和律师队伍都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变,党的领导是成功的,党的影响力是深刻的。如何进一步开发资源、整合资源、利用资源,健全律师党建工作长效机制,我们提出四方面的措施建议。
一、人大、政协以及青联、妇联等人民团体要向优秀律师,尤其是优秀党员开放
为律师这支国家民主法治建设中重要的高素质力量,提供更广阔的发挥作用的舞台。
1、适当增加律师尤其是党员律师在人大、政协中的比重。
2、吸引进入工青妇等群众组织。通过本人自愿、组织推荐,把热心社会工作、党务工作的党员按照法定程序充实到工青妇等各级领导岗位。为“转方式、调结构”、建设和谐社会服务。
3、推荐进入政府法律顾问团。政府法律顾问团作为必经程序参与政府重大决策的法律论证,参与审查、修改、讨论重大经济合同,参与处理政府法律事务。
4、党组织要积极吸纳优秀法律人才,以政治资源项目等购买服务的方式,为律师的成长提供帮助。
二、充分发挥社会团体资源,实现好律师的自律协调功能
1、律师党委要与浦东律工委、女律师联谊会、律师青年联合会等组织加强沟通、协调。把协会作为扩大党在律所、律师队伍中影响力的一个重要阵地,作为了解律师队伍思想政治状况和落实党的要求的重要渠道。协会等组织应当忠实履行党的使命,完成党交给的任务。
2、律师社会团体组织要体现律师的利益,关心律师的所需所求,维护律师的正当权益。
3、协会要促进律师在市场经济竞争中的自律。积极开展“社会效益观”教育。杜绝“经济效益第一”的不正之风,坚持服务质量第一、社会信誉第一,保证自己的行为无损于律师的职业形象。
三、建立司法局牵头,由税务、财政、社团、律工委等共同组成的律师党建联席会议,作为律师党建工作指导平台
由于律所党组织力量薄弱,律师行业党建需要动用执政资源,由领导挂帅形成合力,支撑律所党的工作。
1、联席会议要研究律所的生存环境与工作困难。围绕法律政策环境、司法环境、市场环境以及社会舆论环境等深入开展调研,掌握第一手资源,切实解决律所的发展问题,为律所的发展提供方向性保障。
2、联席会议要研究律所党组织建设与党的工作的主要问题。就律所党建目前存在的党务干部缺乏和党建力量薄弱、活动方式吸引力弱、党建工作连贯性差、活动经费缺乏、党务工作时间无法保障等等问题进行沟通协商,以创新的思维推动律所党建工作,更好地服务律师、凝聚律师,为扩大党在律师队伍中影响力,提供组织保障。
3、联席会议要对律所党组织提供指导和服务。联席会议要在充分调研和发扬民主的基础上,结合律所的个性化特征,探索“菜单选择、资源配送、项目管理”的党建模式。将党建任务设置成多元化、可选择的菜单,给予相应的资源配置,同时鼓励党建工作自主创新,加强任务执行的全过程的跟踪和管理。
4、联席会议要研究如何发挥政府部门与协会各自的优势与资源,帮助解决律所党建的各种问题。明确把律师行业党建工作作为职能部门尤其是司法局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指标。在司法局的牵头下,帮助协调解决律师调查取证难、会见难、阅卷难等问题。同时充分利用协会的覆盖面广、工作方式灵活等特点,加强对律师队伍管理、监督、帮助,通过办案质量跟踪反馈、律师执业信息数据库、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机制等制度建设,促进律师队伍服务大局、诚信执业。
四、提供渠道,让律所党组织参与各种方式的服务,协助政府管理,为党的工作与地位提供支撑
1、联席会议可以通过党组织了解律所需要的服务项目,有意识地将律所党组织当作信息沟通的桥梁。一方面,通过党组织了解律所运营的情况、政府支持等需求。另一方面,律所如果希望获得税收减免等相关政策、行政等资源,应将党组织作为信息传送渠道之一。
2、要创造条件,使律所党组织参与行政力量与资源的运用,为律所党组织提供帮助。发挥党组织“代言人”的作用,通过党建渠道加强政策宣传,在政府新的政策出台时,建立向支部书记通报制度,及时将优惠措施先告知支部书记,通过书记向合伙人转告。发挥党组织“联系人”“协调员”的作用,在上级党组织的支持下,由党组织牵头协调事务所和政府部门及其他区域单位之间的关系。发挥党组织“后勤部”的作用,对于子女教育、医疗、住房等律师关心的问题,由党组织创造条件帮助联系解决。
3、律师党委要积极参与律所的年会、联谊等活动,以党组织的名义加强行政资源的支持,促进党组织和律师的沟通交流,提高党组织的影响力。其次,联合律所党组织,开展律所团队对外服务活动。比如组织活动可以与社区司法援助、法院最新案例和行政机构最新政策宣传相结合。再次,开展各种形式的内部服务活动。为律师提供优惠信息服务。比如利用彩信简报等形式,及时更新党员律师最为关心的福利信息、与律师日常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
 (本文获2010年度上海市社会建设和“两新”组织党建优秀调研课题三等奖、浦东新区“两新”组织党建优秀调研课题一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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