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出台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意见
日期:2007-08-14
作者:尹东峰 李亮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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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山东省委出台《关于坚持从严治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毫不放松地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毫不放松地开展反腐败斗争。
《意见》指出,要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廉政承诺,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自觉维护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和重点环节、重点部位的监督,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延伸到哪里。
《意见》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要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搞好治本抓源头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依靠制度、纪律和法制,努力消除引发权力滥用、权力“寻租”的因素,从根本上铲除腐败产生的土壤。
《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党委要于近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看一看本地本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反腐倡廉各项任务是否到位,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是否得到有效执行,本地本部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还存在哪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且要提出改进措施,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要对全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一次认真排查,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制定解决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