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捐资10万元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光明律师奖学金”,用于对贫困优秀大学生的奖励、资助等,鼓励他们成为优秀的法律人才。 光明律师事务所还同时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共同出资,建立了大学生法律理论和实务培训基地。
媒体报道 劳动报:光明所牵手高校
□记者吴蓉 本报讯
日前,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分别和上海政法学院及上海财经大学签约设立“光明律师奖学金”和“大学生实习活动基地”。
设立在上海政法学院的奖学金,由事务所捐资10万元,以激励贫困的优秀大学生,使其成为学业优秀、政治上进的法律人材。“大学生实习活动基地”是由上海财经大学和光明律师事务所共同建立的一个法律理论和实务培训的基地,目的是培养法学院学生熟悉法律实务、研究法律前沿领域。同时,光明所还先期投入25万元,与财大法学院共同建立“外资法律研究中心”。
新闻晨报:'光明律师奖学金'昨天设立
新华网上海频道7月1日消息:昨天,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捐资10万元,设立了“光明律师奖学金”,用以奖励贫困优秀大学生,鼓励大学生成为学业优秀、政治上进的法律人才。 据悉,该奖项暂定为3年,由光明律师事务所和上海政法学院联合设立,今年由光明律师事务所捐资10万元。 记者沈凤丽
新民晚报:律师捐资十万元资助贫困大学生
日期:2005-07-01 作者:江跃中
6月30日,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捐资10万元在上海政法学院设立“光明律师奖学金”,用于对贫困优秀大学生的奖励、资助等,鼓励他们成为优秀的法律人才。光明律师事务所还同时与上海财经大学法学院共同出资,建立一个大学生法律理论和实务培训基地,使之成为律师与大学生交流的平台。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曾被评为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
新闻晚报:律师事务所设实习基地
晚报讯 6月30日,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签约“光明律师奖学金”和“大学生实习活动基地”。
奖学金是和上海政法学院共同设立,鼓励贫困优秀大学生成为学业优秀、政治上进的法律人才。
作者:□记者 王凤梅 新闻晚报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