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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大律师朱小苏:这是一次双向奔赴

来源:汇律师     日期:2024-04-03     作者:徐汇律工委    阅读:786次

       “东方大律师”是上海律师行业公认的最高个人荣誉称号,2007年开始评选,每四年一次,每次产生10名。听听他们的故事,即日起,“汇律师”公众号将以播客形式推出专访,以声传意,云端相逢,一起走近徐汇区的“东方大律师”。

本期人物:朱小苏



       朱小苏律师,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席、合伙人,同时担任上海市徐汇区人大代表、上海市律师协会理事、上海律协长三角律师业一体化促进委员会主任、破产与不良资产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上海法学会破产法研究会理事、致公党上海市委内部监督委员会委员、徐汇区青联副主席等。



       Q:用三个词“形容”下自己?

       朱小苏:说“形容”未必完全精准,我更愿意说希望自己成为什么样的人。

       其一,简单。所谓大道至简。对于律师而言,面对的都是错综复杂的案件,越是复杂的工作环境,越是希望做个简单的自己。

       其二,有趣。老舍先生说,“要么有趣,要么老去”。我希望与我打交道的人,会觉得,咦,朱小苏,还是蛮有意思的一个人。做到有趣不容易,需要自身有很强的观察力去洞悉生活,而观察力同样是律师需要具备的一个很重要的能力。

       其三,平凡。接受自己的平凡,才能找准自己的定位,尤其律师,与普罗大众打交道,需要用平凡普通的文字和道理去还原天理万物、世道人心,学会接受平凡,才能更好地服务当事人。


       Q:作为一名京剧爱好者,这样一个特别的爱好,想必会让您对于律师这个职业产生一些不同一般的体会和感悟,能否和我们分享一下?

       朱小苏:很多人也许很难理解法律与艺术的关系,法律是严谨理性的,艺术却是炙热感性的,二者“碰撞”怎么能“兼容”呢?但于我而言,法律和艺术本身就是气韵相通的,就像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所言,法是善良且公正的艺术。

       我接触京剧其实比学习法律的时间更长,在我浸润传统文化的过程中,本身就受益颇多。

       首先,就律师而言,法律工作不能脱离地域文化环境去思考问题,而艺术就是文化的根植所在。

       其次,京剧有句谚语,戏要三分生,再熟悉的戏,在演出时也要保持三分生疏感。对律师而言,再熟悉的案件,办理时也要保持敬畏感,千万不能凭经验去拿捏案件。

       最后分享一点,我在2007年加入了上海市律师协会京剧社,这是全国唯一一个全部由律师和律协工作者组成的京剧社团,在去年我们刚刚获得了“和平杯“金牌京剧票房的称号,这是票友届的殊荣。京剧讲究“一颗菜”精神,在剧社不管角色大小,在舞台上都是为整出戏服务的,换位到工作中就是讲究团队合作精神。我在加入剧社的过程中,也是不断向前辈同行学习的过程,当看到他们身上的闪光点时,是很受鼓舞和带动的。 

       Q:执业16年就获评“东方大律师”,能否分享下有哪些“大坚持”或者“小习惯”成就今天的你?

       朱小苏:说到坚持,我觉得坚持本身就是最大的坚持。当然,坚持,首先是因为热爱。

       第二,坚持不代表被动的、盲目的忍受。在这个过程中要找到自己的定位和节奏。

       第三,在坚持的进程中学会享受过程。很多人往往看重结果,但也许在过程中看到的、学到的、感受到的,才更珍贵。

       Q:对于刚刚进入律师行业的新人们,可否到给一些具体的小建议?

       朱小苏:我一直觉得每个人的经验可以汲取,但其实很难复制。如果一定要给到一些小的建议,我觉得可以总结为“三个保持“。

       其一,保持学习力。持续地学,主动地学,还要无为地学。老子说,“无为而无不为“。学习不能框死在一个范围内,于律师而言,不能仅局限在法律本身,不能仅局限于律所这个单一平台,要把目光延伸出去。

       其二,保持专注度。小到对个案的专注,大到对某一个或几个业务领域的专注,再放大到对律师这份职业甚至说事业的专注。

       其三,保持平衡感。于个案或日常工作而言,要做好轻重缓急的统筹。其次,律师工作要力争找到双方或者多方主体之间利益的平衡。 再者也不能忽视工作和生活之间的平衡。 

       Q:“东方大律师”的评选宗旨中,“表扬上海律师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建设中的作用”可说是占有相当权重。您是如何践行法律人的社会责任?

       朱小苏:其实,我们徐汇本身就与“律师社会责任”密不可分。作为法律人,我更有幸以不同的身份去参与到社会责任这样一份事业当中去。

       作为区人大代表,本身就赋有依法监督评议的职责。

       作为致公党员,民主党派的基本职能也包括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去观察、去提出社情民意。

       作为法律人本身,更有很多机会从事志愿活动。比如从刚执业到现在一直参与的法律援助。比如徐汇“一线绎法”这个品牌活动给了我很大的平台,开展很多普法直播,等等。

       杨绛先生说,任何关系,唯有双向奔赴才有意义。尽社会责任亦是如此,这个过程不仅仅是在付出,也是在汲取。比如,办理破产中推动整个执业环境,包括很多“三无企业”“僵尸企业”的清理,都是在尽社会责任;但换一个角度,这个过程中,我们也看到执业环境一点一滴地在改善,包括惠及整个营商环境的优化。所以,尽社会责任是一种双向的关系,是一种互为羽翼,相得益彰的关系。 

       Q:作为长三角律师业一体化促进委员会主任,律师在长三角一体化这个国家战略中,法治/法律服务有怎样的重要作用?律师可以创造什么价值?

       朱小苏:根据司法部2023年6月的数据,长三角四地的律师人数大概是全国律师人数的20%,整个长三角地区是律师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也是法律服务需求最旺盛的地区之一,这里本身是一个大有可为的领域。

       在这个过程中,上海律协成立了长三角律师业一体化促进委员会,希望交流促进,实现“高频短距”的共振,形成律师行业区域间合作的一个示范样板,在服务整个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的进程中,提供更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保障。

       比如,在委员会成立之初,我们就举办了长三角律师的环境法律服务研修班,以生态绿色先行为主题,借助长三角的律师力量共同推进。

       又比如,在民法典颁布后,我们长三角青年律师通过短视频的方式推出“抖出民法典”系列,用年轻人更喜闻乐见的方式去普及民法典。

       通过委员会,我们能够实现彼此协同发展,携起手来做更多事情。

       其实,长三角律师业一体化这个工作,于我来说也是一次双向奔赴。我们在服务长三角的同时,长三角也为我们打开更广泛的市场。我们律师在助力优化长三角营商环境的过程中,也能吸引更多聚焦点落在长三角。

       今年我们也想进行更多新的尝试,包括怎样更好提升国际法律服务能力、深化法律服务的国际合作、促进律师行业对外交流等,怎样更好发挥上海地区在涉外法律方面的辐射带动效能。我相信既然是全国法律服务需求最旺盛、法律资源最充沛的地方之一,它也理应成为营商环境最好的地区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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