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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邮递企业未提交安全运营承诺书 不得从事涉奥业务

    日期:2008-07-30     作者:胡新桥 余飞    阅读:1,114次
“凡未提交安全运营承诺书,或经邮政管理部门检查不符合国家有关寄递物品安全监管要求的企业,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一律不得从事涉及奥运赛区城市的寄递业务。”今日,湖北省公安厅副厅长赵飞在该省危险物品特殊管控新闻发布会上强调,要坚决遏制危险物品重特大案件和事故的发生,确保北京奥运会顺利举办和全省社会治安稳定。

湖北省公安厅要求,邮政企业和其他寄递服务企业应设立必要的安全生产检查设施,认真组织开展安全自查。自查中如发现通过寄递渠道从事违法活动的,应立即报告当地邮政管理部门、公安机关;重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务必建立健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台帐,严禁倒买倒卖;各民爆等危险物品从业单位要对内部从业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对不符合条件的要及时取消其资格,并坚决清退。要严格遵守公安部制定的奥运期间危险物品三项特殊管控措施和“三个一律”临时管制措施。

此前,湖北警方已派特警进驻武昌、汉口两大火车站,在车站各个角落24小时不间断巡逻,排查易燃易爆危险品,强化奥运安保。

据了解,自2001年以来,湖北省连续7年没有发生涉及危险物品重特大恶性案件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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