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私权已经成为社会公众普遍关注的一项权益。但在我国,它还只是停留在学术讨论的阶段,法律上并没有一个完整的规定。对此,上海汇业律师事务所吴冬律师介绍道,“目前,欧美等国家都已建立了隐私权保护的法律,明令除了公众人物外,公民的隐私受法律保护。当然,国外隐私权的立法过程也同样经历过迷茫的阶段。”国浩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斯伟江律师也指出,只有在经济比较发达,政府对公众生活的保护到达一定高度的情况下,隐私权问题才能引起社会的重视。而近日,记者在网络上搜索后发现,我国涉及隐私权纠纷的案例正在越来越多,且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个人信息被随意披露
“手机号被泄露,家人遭骗1万元;妻子刚怀孕,就有电话询问是否需要月嫂;刚买新房,装修公司就打来电话……”最近,央视《焦点访谈》披露了不少因个人信息被泄露导致经济损失或其它伤害的案例,相信每个看过的人都会为自己捏把汗。
有关专家告诉记者,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职业、学历、联系方式、收入和财产状况等等。就内容而言,个人信息属于私人秘密;就性质而言为隐私,外人不得侵犯。然而,《东方时空》的一项调查却显示,74%的被调查者都有过信息被泄露或遭盗卖的遭遇。哪些途径最容易泄漏个人信息呢?答案是:当市民在商场办理会员卡、上网注册会员、参加市场调查、求职、甚至填写考试报名表等,都有可能造成个人信息的泄露。
如今,世界上已有50多个国家和地区制定了保护个人信息的相关法律,在这些国家和地区,惩处恶意侵害个人信息行为是有法律保证的。但是在我国,个人信息如何管理和保障,以及对非法泄露或买卖如何惩处,法律法规上都没有明确规定。不过,值得高兴的是,国务院有关部门目前已启动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程序,在该法规的专家建议稿中,个人的手机号码、家庭住址、医药档案等等,都在保护范围之内。
第二类:企业监控未事先告之
企业对员工的个人隐私也会造成侵害,吴冬律师列出了三个有代表性的事件:第一,某游戏公司把6名离职员工的照片、身份证件号码全部公之于众,并给业内50家企业发函,要求不得录用这些员工,还在媒体上做了一个严正声明,说这些离职员工违反了公司条款、不遵守纪律等等。
第二,IT企业在员工的电脑中安装跟踪记录软件,这些软件系统可以监视所有员工在网上的所有活动。“有一个朋友曾对我说,他在一家美国公司有这么一个经历,有一次中午休息时他随便上了几家从没上过的网站,没想到两周之后,公司的法律部就把他每天从上班到下班在网上的所有活动全部打印出来,并警告他以后不能再在上班时间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
另外,监控员工MSN的企业也有很多,尤其在一些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市场部更为普遍。“我找过一些国内公司的老总谈这个问题,他们都说很正常,做市场尤其是做销售的员工,他说他在拜访客户,但如果只是在做自己私人的事情,公司又怎么能知道呢?”
吴冬律师表示,首先,只要有正当的商业理由,公司可以在员工上班时监视其上网习惯和工作邮件(但不应该包括个人邮件),但是必须事前明确告知他们正在被监视;其次,公司即使是合法获取的员工隐私,也有责任确保其不被非法使用。如果有证据证明公司是故意泄露并传播有关员工的个人隐私,就将被视为损害了员工的个人权益。
第三类:监控摄像头缺乏管理
几乎在同一时间,国内很多大城市都宣布将在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北京市公共安全图像信息系统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就明确规定,需安装摄像头的场所包括宾馆、商场、医院、学校等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以及党政机关、电视台、博物馆等重要单位。而在此之前,深圳也表示年内要在公共场所安装20万个摄像头,广州称将用两年时间完成全市约25万个摄像头的设立和改造,上海则提出将在2010年前安装20多万个摄像头以全面建立“社会防控体系”。
那么,普通市民怎么看呢?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与新浪网新闻中心联合开展的一项调查 http://news.sina.com.cn/s/2006-12-11/192711760187.shtml显示,在3100名被调查者中,34.7%的人担心摄像头可能侵犯自己的隐私权;但有67.6%的人赞成在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他们认为公共场所的监控摄像头不仅可以为案件侦破提供线索,也能震慑潜在的不法分子,增加自己的安全感,“只要能帮助搞好治安,牺牲一点个人隐私也没什么。”一名参与调查者这样说道。
“其实,摄像头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管理的摄像头。”中国政法大学民法学专家李显东教授认为,在公共场所安装摄像头,肯定会涉及到公民隐私的问题,但涉及隐私就一定会侵犯隐私吗?答案是否。关键不在于安装,而在于之后的管理。据悉,北京的《办法》就做出了规定:涉及公民隐私的地点不得设置摄像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于留存期限内的图像信息,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删改、破坏原始数据记录;对于涉及保密和个人隐私的图像信息不得传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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