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江区司法局对对律师服务收费进行抽查
日期:2007-12-10
作者:律公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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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沪司发律管(2007)103号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服务业健康发展,我局在11月中旬下发对各律师事务所考核检查的通知,要求各律师事务所写出年度书面总结并对照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进行自评的基础上,12月5日上午分管局长唐海龙带领律公科同志对上海一凡律师事务所进行了专项抽查,特别是对律师服务费收费,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执业过程,律师事务所、律师在收费等方面进行了逐一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