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江华律师告诉《市场报》记者,虽然《德育手册》都是教委发的正式规定,但是却忽略了中学生的法律知情权。学校在普法过程中并没有做到将《刑法》条款的学习作为核心内容。学校作为教育部门,应该把中学生常见的涉嫌犯罪的行为,给予告知,避免学生的误认。如果学校不把类似于“故意伤害他人”行为的违法性、严重后果告诉学生,最终的结果可能是,不但不能培养学生遵守校纪的习惯,还会造就一批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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