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个单元门损坏没法修
小区的一位居民介绍,目前最直接的影响就是设备维修问题。原物业离开小区前,有一些物品损坏,按照正常的交接程序,他们应该保持“物品完好”,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然后再由业委会转交给新物业进行管理。
但事实上,业主们与原物业的“交涉”并不成功,原物业走后,“损坏物品怎么办,他们一直没有说法。他们一直没维修的灯泡这样小的东西还好说,花几块钱自己换了就行了,但大的设施损坏就没有办法了。”
目前中龙圆有10个单元门坏掉,另有5个干脆没了,“大部分的问题是原物业撤走时留下的。”居民介绍,楼里的住户每天都提心吊胆,就怕再发生个什么盗窃案。
业主委员会初步估算,每个单元门大约在3000元,全部更新需要几万元。但这些门什么时候修,谁来修?目前成了困扰小区的一个问题,按照大连市有关规定,新旧物业交接时,“移交方应按照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元的标准向接管方交纳委托维修费。”用于“小修”和“中修”,“维修责任到期后,双方进行结算”,实行多退少补。
但中龙圆业主们“既没有收到委托维修费”,也“没有看到原物业准备对损坏设施进行维修的意思。”新物业更不会承担这笔投入。业主们表示,现在只能动用法律程序让“交接”继续。
业主至今没看到规划图
中龙圆小区业主委员会透露,不仅设施维修问题,还有物业经营用房,维修基金,小区规划资料等,这些都涉及到624户居民“根本利益”,3个月以来,“相关部门也三番五次去函催促交接,但一直没有下文。”
这导致交接没有完全实现。如果“交接”不顺利进行,新物业的人员就没有一个“合法”的住所,业主们就无法得到物业经营用房。另外,业主们也拿不到象征小区“户口”的规划图。
另外,被称为“房屋养老金”的“维修基金”,中龙圆小区的业主们仍在进行核查。但如何解决这高达600万元的资金问题,仍要看双方的协商。
业主委员会一位负责人称,他们一直在努力交接,发函,打电话,请物业主管部门介入,但他们没有收到原物业的回应。上法庭“打官司”是业主们最后想出来的招。
一些业主找到了可以起诉的“法律依据”,根据2003年版的《物业管理条例》,“开发商不缴纳物业专项资金,以及不提供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和物业档案资料,由物业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纳或提供。逾期拒不缴纳和提供的……可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中龙圆的原物业公司隶属于这个小区的开发商。”业主表示,他们将根据相关的条文,聘请律师来打这个官司。业主委员会将在今日下午4时在小区内征询全体业主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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