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日本共同社7月8日报道,日本最高法院于去年4月曾就原中国慰安妇及劳工提出的一系列索赔案作出首个裁决称,“根据1972年的《日中联合声明》,中国个人已经不具有索赔权”。去年6月,日本札幌高等法院在二审时也作出了相同判决。
此案原告为42名中国劳工(其中15人已死亡),由于二战期间被强掳至北海道煤矿被迫从事过重劳动而起诉日本政府和6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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