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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罪名成立被判入狱十五年 当场与律师商议要上诉

    日期:2007-02-14     作者:哈尔滨日报    阅读:1,095次
    哈尔滨新闻网讯(李斌)12日,历经了长达22个月的羁押过程以及两个余月的审理,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健力宝集团总裁兼健力宝足球俱乐部董事长张海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一案进行宣判,一审判决原深圳健力宝足球俱乐部董事长张海涉嫌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罪名成立,被判入狱15年。张海称要进行上诉。

据悉整个庭审的时间并不是很长,而且为了避开媒体的采访,最终的宣判并不是在法院内进行的,而是由法官到看守所内向其宣读判决书,而由于总判决书竟然长达几十页,因此法官只是挑选了部分内容进行宣读,张海的律师也在场。法院认为经过审理与取证,陪审团一致认为张海职务侵占和挪用资金罪名成立,分别被判罚职务侵占罪十年,挪用资金七年,两罪合并执行15年。

据了解,张海在得知这一结果时情绪相当平静,当场与律师商议要对此判决进行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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