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下午,广州海事法院审判委员会(下称审委会)首次邀请广州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旁听。作为法院内部的最高审判组织,“审委会”邀请法院外人士旁听在广东法院中尚属首次。
根据《人民法院组织法》规定,审委会的任务是总结审判经验,讨论重大的或者疑难的案件和其他有关审判工作的问题。审委会由院长、副院长、庭长及资深法官多人组成。一直以来,审委会案件讨论是块“禁地”。作为一项纪律,审委会讨论案件的过程和内容及相关记录也是绝对机密。
广州海事法院刘年夫院长告诉羊城晚报记者,今年5月广东高院下发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在全省法院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的意见》规定,“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邀请原合议庭或者原审法院派人列席旁听。审判委员会讨论社会关注、有重大影响的案件,法院可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或有关单位派人列席旁听,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列席旁听,列席旁听人员应当遵守有关保密的规定。”(鲁钇山、海法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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