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律协组团赴北京、上海考察“奥运会”、“世博会”法律服务情况
日期:2007-10-29
作者:刘首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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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的为“深圳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筹办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市律师协会于2007年10月14日—19日组团赴北京、上海考察学习两地律师协会和律师为“奥运会”、“世博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做法和经验。
深圳律协“大运会法律服务考察团”由律协理事、律协业务发展和执业培训委员会主任黄辉律师带队,律协理事、大运会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蔡春雷律师,大运会法律业务委员会主任周舟律师,大运会法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王平律师等一行五人组成。考察团先后拜会了北京市律师协会、上海市律师协会和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等单位,受到了热情的接待。北京、上海市律师协会和参加法律服务的律师代表分别向考察团介绍了为“奥运会”、“世博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具体做法和成功经验;上海世博会事务协调局法律事务部章克勤部长向考察团全面介绍了筹办世博会所涉及的法律事务及法律服务需求情况。
考察团向京、沪律师同行介绍了“深圳201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筹办情况,并就为大型活动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方法等进行了广泛的探讨和交流,京、沪两地律协对深圳律协积极主动为大运会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态度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积极的评价,并对大运会的法律服务进言献策,本次考察活动取得了很大的收获。
考察团将把此次的考察成果写成专题报告,提交市司法局和大运会执行局。市律协还将根据“深圳2011年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的法律服务需求,组织相关专业的法律委员会对大运会承办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问题以及深圳律师提供法律服务的方式、方法进行全面的论证,形成大运会法律服务基本框架,为领导决策以及大运会的顺利筹办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