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4日,法国巴黎律师公会代表团一行五人来我会交流访问。该代表团由巴黎律师公会长以及部分理事组成。交流活动中,双方就如何加强今后的合作展开了讨论。内容涉及:巴黎律师公会将在中国开设律师培训学校;中国律师和法国律师就法律基础、法律实施以及律师独立执业的一系列问题开展研讨会;加强中国律师事务所与法国律师事务所之间的合作等方面。 参加接待的人员有: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毛柏根律师,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孙志祥律师,上海市德理律师事务所仇懿杰律师。 我会还安排该代表团前往市司法局进行拜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