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纬律师事务所捐资20万元建造云南省他期村希望小学
日期:2006-09-01
作者: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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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沪建办第003号
建纬所于2005年3月和2006年4月两次由事务所律师及工作人员出自爱心捐献的共计人民币20万元,其中朱树英律师出资捐款近8万,为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保和乡的一个纯彝族居住的他期村,建造一座冠名为“上海建纬——他期希望小学”。该希望小学于2005年11月5日由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与云南省个旧市政府签订捐赠建造希望小学的协议书之后,立即动工兴建,于2006年5月底竣工。2006年6月8日由市司法局桂晓民副局长为团长的一行数人前往云南他期村参加了该希望小学的落成揭牌典礼仪式。该希望小学现在已正式启用,并与9月初可迎接新学年新学生的开学上课。
上述义举市律师在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时,明确自己担负的社会责任,回报于社会的重要体现。也是作为获得了上海市文明单位、司法部文明律师事务所和全国优秀律师事务所等一系列荣誉称号的建纬所对社会作出的贡献。
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附:1、协议书一份2页;
2、云南省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项统一收据一份1页;
3、上海银行业务委托书(回单)一份1页;
4、《建纬律师》第37期所刊一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