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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共谱和谐社区新篇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访谈录

    日期:2007-01-29     作者:王霄岩 刘海    阅读:3,698次
    2006年对上海来说,是不寻常的一年;2007年对上海来说,则是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突出发展社会事业,加强社会管理,激发社会活力,推进和谐社会建设的一年。
在和谐成为全社会点击率最高的词汇之一的今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自然也对之给予了极高的关注度。记者这两天在“两会”会场上采访了6位代表和委员,他们不约而同地从6个方面谈到了和谐,“切口”竟同“开”在了社区————社会的基层“细胞”上。尽管诠释的角度不同,但各自都反映了对和谐的期盼。
真可谓“英雄所见略同”,代表委员共谱和谐社区新篇章。

    为刑释解教人员就业开辟通道

“现在工作难找,而刑释解教人员找工作更是难上加难。”洪克敏代表一落座,就用这句话作为开场白。
“这一问题必须关注。”现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到社区,很少有单位愿意接受他们,居委会也只能将他们纳入享受低保政策的范畴。可对那些年纪较轻的刑释解教人员来说,这种方式并不是积极解决问题的好办法,因为他们中的确有不少人是想通过自己的劳动自食其力的。我们政府与社会应该给予关心,给他们一条真正的出路。
洪克敏认为,可以依照解决残疾人就业的办法来解决部分刑释解教者的就业问题,具体说,就是让有条件的单位以“包岗位”的方式,给一些原来表现尚可、罪行较轻的刑释解教者一个岗位,为他们回归社会重新做人创造条件。
同时,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制订政策,鼓励用人单位录用刑释解教人员。“希望在构筑和谐社会的过程里,不要忘记那些曾经失过足的人们,用我们的双手携起他们的双手,为他们提供一个平等相处和发展的机会。”

    物业公司提供服务不能只想赚钱

在市人大代表胡金英的心目中,她所关注的和谐,是现今居民意见建议最多的“物业管理”。她认为:“物业公司要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而服务不能仅仅以金钱为衡量标准。”这的确是社会和谐中一个不容忽视的环节。
“有这么一件事。”胡金英在接受采访时说,她所居住的是旧式小区,物业公司常常入不敷出。于是,为了减少亏损,物业公司干脆甩手不管了,而将管理的责任全部推给了居委会……
小区要保安、保洁,怎么办?居委会只能聘请70岁以上的老人来做小区保安,聘外来人员来做小区的保洁员。这怎么可以?居民意见一箩筐,可居委会也没有办法啊!
胡金英认为:“现在当务之急,也最为有效的办法是,政府职能部门要制订优惠政策,对管理旧式小区的物业公司给予托底。”“但物业也不能只想着赚钱而把对旧小区管理的职责全推给居委会,这样做是不负责任的。”胡金英代表告诉记者,她将在市人代会的专题审议时,就政府如何为改进和完善对旧式里弄小区的管理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这无疑是一个事关和谐的有益建议。只有建立治安良好的社区,社区居民才会有安全感,才谈得上社会的真正和谐。

社区内应设有无障碍停车位

有一件事情缠绕在市人大代表柴俊勇心里整整一年了。
那是在2000年全国残运会期间,上海为方便残疾人出行,专门购置了进口的带有升降装置的30辆中巴车。残运会结束后,这30辆中巴车到去年竟全部报废了。这是多大的浪费?为什么不投入到日常的公交运营中去呢?柴俊勇忧心之极。
毋庸置疑,残疾人、老年人是社会中的弱势群体,关心他们无疑也是和谐社会的题中之义。为此,柴俊勇认为:若能在日常公交运营中添置一批有升降装置的车辆为老弱病残的市民服务应该是一件利民好事。
他说,政府应该参照国外先进经验,对这类被称之为“康复巴士”或无障碍出租车的营运予以政策优惠,比如在税收上给予一定的减免或补贴。当然,在公交车中增设一定比例的可以让轮椅直接推上去的低地台公交车也不失为方便残疾人出行的好办法。
或许是工作经历的缘故,柴俊勇代表对如何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出行还有新的见解:修改本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的部分条款,允许下肢残疾的人“破墙开门”,进门停车。“这样既可以防范残疾车被偷,也方便残疾人回家,并且可以延长残疾车的使用寿命。”柴俊勇最后说道,上海应结合实际情况,分步骤落实残疾人专用的停车位。“希望到2010年世博会召开前,申城公共建筑停车场和社区内都应设有无障碍停车位,以方便老弱病残出行。”

完善立法,加强对群租现象的管理

一套130平方米的三室二厅居室被分割成14间房子,再以每间500元月租金转租给在沪务工的14户外来人员家庭,承租者每月可净赚4200元的差价利润。这种现象在上海其他地区肯定还有,必须关注,必须遏止。
政协委员朱树英说,群租造成的安全隐患是不言而喻的,并且它将成为社区不和谐的原因。对此,有关部门要引起高度警惕。
去年,上海颁布施行了《关于加强居住房屋租赁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下称《试行办法》)。但朱树英认为,《试行办法》的效力太低,相应规定也不明确,且缺乏具体的处罚措施及统一执行管理部门,因此要真正遏止群租现象还很难。
那有什么好办法呢?朱树英这么对记者说,唯有尽快对《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进行修订,将群租的管理纳入《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的调整范围。为此,他建议将需要规范管理的群租与合法的房屋租赁区分开来,并建议在《上海市房屋租赁条例》中增加群租的专门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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