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海律协召开十一届五十五次会长会议。上海律协会长季诺主持会议,副会长朱林海、陈峰、邹甫文、潘书鸿、林东品、曹志龙、徐培龙参加会议,司法局律工处副处长张铭出席会议,上海律协监事顾靖、秘书长陈东、副秘书长潘瑜、秘书长助理兼办公室主任陶丽萍以及秘书处部分部门主任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广东、河北、陕西的重要讲话精神、司法部律师工作座谈会精神等,讨论并通过了《关于与日本大阪律师协会签署友好合作协议的请示》等七项议题。徐培龙副会长传达了近期市律协信息化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