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0月22日,光大所刘莹律师受金山区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邀请,为工会女干部进行法律培训。
刘莹律师围绕“三期女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问题”这一主题,以实际案例为切入点,从案例分析、维权启示、心理点评等方面,结合法律法规以及司法实践经验,为女职工干部进行了一场内容生动丰富又具有实用性的培训。
课程结束后,现场的工会干部提问踊跃,大家在积极的互动中,圆满地结束了此次法律培训课程,也为为期两日的金山区女工干部培训班开了精彩的第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