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研究会成果多
日期:2006-12-22
作者: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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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律师在专业服务中的实务研究,规范律师的专业服务标准,提升律师专业素质,成立3年的上海市律师协会建筑房地产研究会是市律协成果出得最多、成员最忙碌的专业研究会之一。
年初有计划 年终有总结
按照上海市律师协会的要求,建筑房地产研究会每年都结合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的市场需求和律师专业服务迫切需要解决的实务操作问题,制订研究会的工作目标。
3年多来,研究会坚持了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工作例会,为了使研究会的研究工作有明确的目标,针对律师在建筑房地产领域的专业服务缺乏统一的操作规程的实际情况,自2003年开始,每年都确定目标,完成一个专业领域法律服务的操作指引。
2003年9月,研究会与湖南省律协建筑房地产研究会合作召开了“律师办理商品房业务实务论坛”,论坛总共收到专业论文27篇,案例分析26篇。
2005年4月,研究会代表上海市律协与江苏省律协、浙江省律协、美国全美律师协会、新加坡国立大学联合举办“中、美、新房地产法理论与实务国际研讨会”,上海律师向研究会提供专业论文11篇。
2005年11月,研究会和上海律师学院举办“房地产开发实务论坛”取得了成功,研究会今年11月再次与浙江省律师协会合作举办了“疑难建筑房地产法律问题研修班”。
研究会副主任刘正东告诉笔者,研究会每年要完成的工作目标明确,“每个课题组都设有专门的负责人负责具体的操作,同时,研究会还会根据年初制订的工作计划,检查落实情况。通过几年的努力,研究会已经积累了一批研究成果,有效调动并加强了委员的专业业务研究能力,对指导广大律师从事专业的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起到了明显的推进作用。”
攻关出标准 研究出成果
律师从事建筑房地产专业法律服务,涉及的内容相当广泛,由于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最高法院不断出台新的司法解释,加上行政主管部门不断颁发新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法律服务市场对涉及这一专业的律师规范服务需求迫切,实践操作中需要律师协会加强业务指导的问题层出不穷。
针对正在专业化进程中的律师、尤其是年轻律师迫切需要业务指导的要求,研究会从2003年起,把制订具体的律师从事建筑房地产法律服务的操作指引作为实务研究的重点。
结合2003年6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合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研究会在2003年完成了4万多字的《上海市律师协会商品房交易业务操作指南》,该指南共分六个方面,对律师提供商品房买卖、包括新建商品房买卖、二手房(存量房)买卖、商品房抵押、商品房租赁中的具体操作的程序和要求,都作了详尽的提示和指导。
2005年,研究会针对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成立课题组攻关完成了3万字的《上海市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
今年以来,研究会又集中精力把制订《上海市律师办理征地拆迁法律服务操作指引》作为全年的研究重点,到目前,已经初步完成了3万多字的讨论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