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女律联被评为“上海市先进民间组织”
日期:2006-12-15
作者:上海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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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本市民间组织健康发展,上海市民政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社会服务局、上海市社会团体管理局于2005年8月展开“上海市先进民间组织”评选表彰活动。通过广泛宣传、层层推荐、严格评审、媒体公示和反复听取各方意见,共评出包括“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在内的198家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为上海市先进民间组织,并在2006年12月6日的《解放日报》进行了通报表彰。
上海市女律师联谊会获得此殊荣,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工作提供了动力和方向。女律师联谊会将继续为构建和谐社会,推动上海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据了解,一大批业务精、能力强、思想好的女律师已经成为上海律师队伍中的骨干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