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 
 市律协建设工程与基础设施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委员律师针对 
 《最高 
 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征求意见稿》 
 进行逐条研究, 
 并结合委员律师办案过程中的实践经验,提出了有针对性的修改意见 
 。 
 
 
        委员会主任周吉高、委员潘定春、王黎黎、许晶哲、王仲宇等律师提交了修改意见,并经研究会主任周吉高律师统稿后以书面形式提交给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本次提交的书面修改意见共计三十四条,3700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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