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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

去年,本市3000多法官审31万案件。针对人手紧缺,人大代表问——能否推迟法官退休年龄?

    日期:2007-02-02     作者:邵宁 王欣 晏秋秋 钱滢瓅    阅读:3,862次
    “如今的法官不容易!”昨天,市人大代表分组审议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全市各级法院全年31万的案件审理数量,让代表们发出了这样的感慨。人员本身已少,而男法官到60岁、女法官到55岁要退休,甚至提早几年就不再做审判工作,这是不是人才资源的浪费?法官的退休年龄能否推迟?这些话题在多个代表团引起热议。
    
每天身陷大量的卷宗里
    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朱寄萍在发言中指出,上海法院审理案件数逐年上升,四五年前全年审理22万件,2005年上升到28万,去年更增加到了31万。而上海各级法院人员仅5000多人,其中法官3000多人。朱寄萍建议法院在必要的情况下增加法官数量。
    来自基层法院的秦玲妹代表对“工作繁重”深有体会。去年她所在的民庭办理了2900个案子,比上一年整整多了1000件,而办案人员没有增加一个。过去老百姓是“有困难找民警”,随着法律意识不断提高,现在是“有问题找法院”,法院受理的案件因此大幅增加。
    秦玲妹说,由于工作负荷不断增大,法官们每天身陷大量的卷宗里,忙于办案结案,还要花大力气做调解工作,想静下心来办一个“精品案”的条件也没有,更不用说花时间充电提高业务水平了。
    
法官一到年龄就退休
    针对法官负荷不断增大的情况,不少代表提出了延迟法官退休年龄的建议。市人大代表、虹口公安分局政委卢鹤鸣认为,法官和警察不同,一线警察打击犯罪,要以年轻人为主,而法官恰恰相反,对职业背景和从业经验要求很高。法律界有这样一句话:“法官老的好, 律师少的俏。”这形象地说明了法官职业的特殊性。男60岁和女55岁,对许多法官来说“正当年”,一到年龄就“一刀切”十分可惜。
    市人大代表、上海四维 律师事务所主任厉明也说,我们在国外遇到的法官许多是白发苍苍的,美国大法官甚至有80多岁的,而中国的法官二三十岁的都有,这对审理、判案无益。就拿离婚案来说,年轻的法官没有结过婚,怎么判得好呢?
    我国的《法官法》规定,担任法官年龄不得低于23岁,对法官的退休年龄没有明确规定,但各地都参照公务员的退休年龄。
    据了解,外国法官退休制度大致可分为自愿退休和强制退休两种。在美国,法官为终身职业,达到一定年龄时可自愿退休,但法律规定不得命令法官退休。即使是在法官强制退休的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也较高,如巴西、荷兰规定为70岁。
    
特殊政策精简掉老法官
    一位来自司法系统的代表说,几年前,上海法院系统为了精简人员,有过一个内部的“阳光政策”:工龄满40年的法官,可以提前退休。这一精简,恰恰把一批经验丰富、业务精湛的老法官精简掉了。
    让老法官提前退休的做法,不仅使法院损失了一部分资深审判人员,也带来了退休法官“充实” 律师界的负面效应。
    《法官法》规定,法官离开法院的岗位后,5年内不能当 律师,终身不能到自己曾任职的法院代理案子。然而,这些曾担任过庭长、审判长的法官提前退休后,相当一部分人到 律师事务所担任顾问,变相从事 律师行当。尽管他们不会违反规定当 律师,或到曾任职的法院代理案子,但他们其实不需要出席庭审,利用自己的人际关系就能起到一定的“作用”。
    为此,厉明代表建议:一方面,法院不能参照公务员的规定,到退休年龄“一刀切”,而应在身体允许的情况下,让法官继续工作。另外,不能允许退下来的法官以任何形式从事 律师工作。
    
老法官具有标杆作用
    “老法官、名法官有很强的影响力。”列席代表、复旦大学法学院前院长李昌道举例:“像以前审判于双戈案的法官,就成了品牌,拥有了公信力。他判的案子老百姓就是信服。像这样的老法官,他们的经验、业务能力、为人处世之道,可以形成标杆作用。”“提高法官素质,并不是法院简单招进几名硕士、博士就可以了。”李昌道表示,必须打造一批“名法官”,形成一批精品案例。
    
年轻法官补上“调解课”
    如何让年轻法官迅速成长,代表们也提出了建议。“现在有些年轻的司法人员办案,案子结了,可事未了,当事双方还是不满意。”在金山区代表团,列席会议的严明华的一番话,引起代表们的共鸣。一位代表提出,一些高校毕业生从校门出来直接进入法院、检察院工作,虽然懂法律、会办案,却不会做群众工作,年轻法官、检察官应补“调解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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