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4日下午,由中国信托业协会主办、市律协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承办、证券业务研究委员会成员协办的《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尽责指引》制定研讨会在市律协第一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上海银监局、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金融庭、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自贸区法庭、浦东新区司法局、浦东公证处业务、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信托业协会、中国信托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上海信托、中江信托等多领域的专家领导莅临讨论。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琰到会出席。
在银监会的指导下,中国信托业协会组织制定了《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尽责指引》(简称《指引》)。为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完善《指引》,协会多次组织研究论证。2016年9月8日在北京召开《指引》制定研讨会,该次会议后起草小组修改完成了《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尽责指引(第五稿)》。中国信托业协会委托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在上海召开本《指引》制定研讨会,进一步讨论信托公司信托业务尽责内容等事项。
本次会议由信托业协会党委书记、专职副会长(常务)漆艰明主持并介绍会议有关情况,《指引》起草小组成员之一的郭然律师介绍起草指引的目的和进度,上海市律师协会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信托业协会专家理事李宪明针对本次会议的问题提纲做了简短的、有针对性的介绍。会议期间与会专家分别从诉讼、公证、委托人、受托人等不同的角度,并结合实际中审理的信托相关的案例对《指引》发表了非常有深度的意见和建议。
上海律协副会长吕琰代表协会感谢与会各位领导和嘉宾的支持,希望市律协相关研究会继续积极参与、配合中国信托业协会、上海高院、上海银监局、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等监管或司法机构的相关研究工作,并在立法调研、法制宣传、培训交流等方面探索更多合作模式。
通过本次会议,信托业务研究委员会将与《指引》起草小组进一步明确《指引》中约定的受托人的权利义务、更加丰富《指引》的内容,并通过对《指引》条款结构的调整、受托人在进行信托业务操作中风险点的揭示及增加《指引》的实操性等方面内容来完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