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30日下午,上海律协刑法与刑事辩护业务研究委员会(以下简称“刑法委”)举办“刑事辩护:理念与实践”系列讲座(第三讲):期待可能性理论在刑事辩护中的应用。本次讲座由刑法委主任马朗律师主持,上海市虹口法院副院长肖晚祥法官担任主讲嘉宾,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钱叶六教授担任评议嘉宾。
肖法官表示,期待可能性理论强调刑法适用的谦抑性,是人文关怀的重要体现。司法实务中,期待可能性理论要求法官具备“衡平”观念,在办案过程倾注道德判断,作出符合情理的判决。同时,肖法官以“癖马案”为切入点,在系统阐述期待可能性理论在大陆法系中的理论沿革与发展历程的基础上,深入解读了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哲学、法学以及伦理基础。
关于期待可能性减弱及丧失的问题,肖法官指出,应当从“外在事实的非正常性:本人利益是否与他人或社会利益存在严重冲突”及“该行为对内在心理动机的影响:外在事实的异常性是否足以影响行为人的心理决策”两个方面综合认定。同时,关于期待可能性在刑事辩护中的具体应用,肖法官在解读典型案例时提出,期待可能性理论可以根据案件情况,作为不同类型的辩点使用,对定罪量刑存在一定影响。例如,在紧急避险、胁从犯案件中,期待可能性可以作为法定辩护事由,而因执行上级命令、自救行为而涉嫌犯罪的案件中,期待可能性亦可以作为超法规辩护事由。
在点评环节,钱教授表示,期待可能性理论属于“行为人实施相关行为的可谴责性”的认定及判断问题,但在适用期待可能性理论过程中,在关注不同理论情境的同时,应当限定于特殊背景的案件。同时,期待可能性理论在司法实务的应用亦呈现增长趋势,相关理论问题亦将成为法学教育及法学研究的重点课题。
最后,马朗主任指出,在开展刑事辩护过程中,期待可能性理论不仅可以运用于“定性辩护”、也可运用于“量刑辩护”,虽然司法实务对期待可能性理论的应用相对有限,但该理论能为刑事辩护提供新的思维方式与辩护角度,值得律师深入学习、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