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讨活动通知
各位律师:
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定于2008年9月18日下午2点30分在市律协35楼举办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的研讨活动。主要议题有:
一、全文学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
二、部分律师发表对该《规定》的认识和看法。
三、研讨此《规定》实施后,对律师办案的影响和指导。
请各位委员准时出席,同时欢迎感兴趣律师参加讨论。此次会议计入培训课时,请各位律师带好会员卡。
联系人:吴卫义 电话:13818061758
邮箱:lawyer@iamlawyer.com mailto:lawyer@iamlawyer.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