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4月23日,市律协环境资源业务研究委员会与崇明县律师工作委员会在崇明县司法局会议室联合举办了“崇明生态岛建设资源与环境法律服务”研讨会。崇明县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黄亚忠律师主持会议,崇明县司法局朱宏培副局长出席,环境资源业务研究委员会及崇明县共30余名律师到会。市律协环境资源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岳文辉,副主任李晨、副主任陈连生以及委员沈伟民律师、薛梅律师等分别就“生态岛建设的环境保护”、“循环经济的法律介入”、“碳交易的法律思路”、“环境评估中的律师地位”、“环保局的处罚作用”、“环境信息公开的作用”等主题进行了交流发言。崇明县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黄亚忠律师、副主任张白云律师、副主任丁美红律师等就崇明律师在环保法律服务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同环资委的委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研讨。
一、崇明生态岛建设的现状及规划情况
崇明县司法局朱宏培副局长首先介绍了崇明生态岛建设的现状及规划内容和目标。崇明目前已被确定为上海市的三个示范区之一,根据《崇明生态岛建设纲要(2010-2020)》的规划,崇明要进行低碳化发展、生态型发展,要建设成为一座现代化的生态岛和国家级的生态县。为此,崇明县需要从自然资源的保护利用、循环经济和废弃物综合利用、能源利用和节能减排、环境污染治理和生态环境建设、生态型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入手,争创全国优美乡镇。目前崇明县的污水集中处理率已经达到60%,全国优美乡镇已经通过了15个乡镇,崇明县第四轮环保三年行动已经开展,一批风电厂正在建设当中,污染减排工作方针正在推进,崇明县的生态岛建设正在有条不紊的展开。
二、崇明生态岛建设中资源与环境法律服务交流情况
环境资源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岳文辉律师指出,律师从事环保法律服务业务归纳起来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预防环境污染的发生,二是减轻环境污染的损害,三是污染发生后环境的补偿问题。岳律师认为在崇明生态岛的建设中律师大有可为,如环境审计是否已经进入议程,厂矿企业是否违反了环境保护的相关规定,关于环境的代偿责任,环境出现污染该如何进行弥补,这些都是律师可以提供法律服务的。律师作为单位或公司的法律顾问时,可以在提供常规法律服务的同时给法律顾问单位提出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意见。针对崇明生态岛而言,循环经济一个主要手段就是把各种高耗能的机器设备淘汰掉,这里面也会有潜在的环境污染的危险存在。崇明生态岛建设中会引进大量的新能源,如光伏电、风电技术,这里面也有很多的法律服务。像风电技术,它的核心技术在国内还没有成熟需要从国外引进,这就需要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作为新能源的风电也可能产生环境污染,如海洋风电技术可能会污染海水。还有光伏电的电能产生过程、运输途中、电力产生后的进网问题等都有法律服务的存在。环境的行政处罚、环境侵权诉讼这一块,一旦产生环境冲突、环境侵权诉讼,相关的证据需要律师和专业人员一起取证,这时律师可以对取证人员的主体身份、取证过程等进行法律上的监督。另外,环境信息需要公开,企业也有公开的义务,律师可以介入到其中提供法律服务。目前,很多的海南律师正在研究公益诉讼,如诉讼时效、诉讼主体等问题。还有就是以后水污染可能会划入海事法院的管辖,这也需要我们多关注这方面的信息和法律规定。
环境资源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李晨律师认为,律师的环境业务的面比较宽,但是现在没有一个充分的体现,环境业务的点不明确。生态岛是个比较新的概念,如果要做生态岛,新能源和基础设施的投入会比较大。上海市三年环保行动计划,大多数的投入还是在基础设施上,崇明生态岛的投入一定不会少。在这些领域里,也提到了太阳能,大部分都是“EPC项目”也就是交钥匙项目,在这方面律师就可以介入其中为相关方提供法律服务,如合同的拟定、工程进程的监督、工程验收的审核等方面的法律问题。李律师还提到,《侵权责任法》涉及环境侵权的有4个条款,但是它规定了无过错责任,绝对的无过错责任。这和民法通则的规定不同,不要求行为的违法性。关于生态岛的规划律师也可以参入其中提供法律服务。国外的律师对律师业务的分工比较细,有的律师专门做环保这一块的业务,甚至有些律师只做飞机场建设的相关业务。这些是值得我们上海律师学习借鉴的。
环境资源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陈连生律师认为,虽然他个人的大部分业务都在环保领域,但是律师在这一块领域生存下去确实很有难度。加拿大、美国等国家都有专业的环保律师事务所,所以上海的律师们还是大有可为的。崇明岛规划为世界性的生态岛有几点主要内容。一是节能减排,就是如何利用能源。二是废物利用,就是循环经济。三是加强水环境的治理。这一块大有作为。四是绿色生态,就是绿色农业建设,基础建设领域有很多业务。五是提高人口综合素质的问题。陈连生律师特别提到,在低碳经济环境下,全国竟然没有专门的节能减排税收方面的律师,这一方面的业务前景是很广阔的。第一,国家发改委发表了可再生资源发展规划,提到税收优惠政策的问题,其中增值税方面有五项,我们可以和企业联合起来做这方面的业务。消费税方面也是有相关规定的,如消费税暂行条例等。出口退税方面也是有二十几种。节能减排的材料也可以退税。另一个方面是CDM,京都议定书中提到了,即发达国家提供资金和技术对没有减排义务的国家和地区提供资金,就是购买碳排放,这一块义务大家都忽视了。还有一个是环境立法律师可以参入其中,陈连生律师本人做了大约35件立法起草的业务。上海有个垃圾处理办法,关于餐厨垃圾浦东进行了很多“POT”的业务,崇明也可以进行类似的业务开发。
申华律师事务所主任沈伟民律师认为,崇明的规划目标定位于生态岛,崇明主要是解决环境的问题。崇明的林木覆盖率还是比较高的,碳交易业务对崇明来说业务量还是很大的。还有一个就是水污染的问题,崇明的水质相对来说差一点,而且水是我们唯一不可替代的东西,但是很少有律师去接触这个问题,大家都忽视了水的问题。崇明应该定位于休闲岛,而不是旅游岛,水的质量对于崇明岛很重要。
三、崇明律师就环保法律服务中的问题同环资委律师的交流探讨
崇明县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黄亚忠律师、副主任张白云律师、副主任丁美红律师等分别针对崇明律师在办理环保法律服务中遇到的“环境侵权取证困难”、“环保局的处罚作用”、“环境侵权案件中的行政诉讼”、“环境侵权的处罚标准”、“政府在环保维权中的行为”、“环境侵权的归责”等问题同环境资源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委员们进行了深入的探讨研究。岳文辉律师、李晨律师、薛梅律师等分别针对上述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参会的不少崇明律师表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问题愈来愈受重视,环境侵权案件日益增多,随着《侵权责任法》的实施,环境侵权诉讼实务中存在的各种法律问题急需交流。目前,上海崇明岛以生态岛定位,使崇明生态环境建设与法律保护紧密相连。通过此次交流,使大家对环境保护与资源的合法利用这一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建设崇明生态岛的历史时期,崇明律师大有可为。崇明律师也表示,希望继续与环境资源业务研究委员会交流指导,进一步拓展崇明律师在环境法律服务的视野,开拓律师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