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研究 >> 研究成果

上海律协推进律师服务世博专报(第7期)

    日期:2010-11-17     作者:业务部

 

 

上海律师服务世博推进小组编                          2010-11-7                   

 

1031日,上海世博会以成功、精彩、难忘的盛会落下帷幕。临近尾声之际,上海律协世博法律服务工作热情不减。10月,上海律协世博法律帮助热线共计解答、处理法律咨询和法律求助7次;协会收到1家事务所报备办理涉博法律事务1件。

一、“上海律协世博法律帮助热线”处理法律咨询和法律求助7

10月,志愿律师共通过“上海律协世博法律帮助热线”接听、处理电话法律咨询和法律求助7次,其中直接与世博会有关的1件:

彭先生购买了若干世博会门票,但因无法前往需要退票,来电询问退票的相关法律事宜。值班律师对其作出相应的解释。

除涉博纠纷外,咨询内容还包括离婚纠纷、房屋动迁款纠纷、借款执行纠纷、人身损害以及车辆损害赔偿纠纷等。值班律师同样耐心、认真对待,努力为营造安详和谐的世博环境做出贡献。

世博期间,市律协在秘书处开设的“世博法律帮助热线”,每天(包括节假日和双休日)安排2名志愿律师在上海世博会举办期间接听各界人士的法律咨询和法律求助电话,共计处理法律咨询和法律求助138次。

二、根据《指导意见》接受律师事务所报备的涉博案件

10月,市律协收到2家律师事务所根据《上海市律师协会关于律师承办涉世博法律事务的指导意见》规定,报送的涉博法律事务10件:

1、上海市朝华律师事务所接受某有限公司委托,就该公司与上海世博会某场馆因拖欠设计费用的纠纷起诉至法院。20096月,双方签订了委托设计协议,约定由原告为被告完成场馆及室内设计工作。协议签订后,因被告未能完全按照双方约定的付款进度进行付款,导致已履行完毕的合同未如期支付价款的问题。20101025日,事务所接受委托起诉至法院。

    2、中茂所成功调处了一起某世博特许产品涉嫌侵犯他人著作权被索赔事宜,并促成争议双方最终签订了和解协议。3月,世博会特许产品经营办公室接到一封律师函,称某特许产品未经授权使用了他人创作的美术作品,侵犯了作者的著作权。中茂所受托参与该事宜处理工作,经调查,发现该产品的生产制作单位在设计生产过程中确实存在问题。中茂所律师陪同世博局经办人多次前往北京就生产制作单位和著作权人之间的争议进行协调,最终著作权人同意将索赔金额大幅降低,争议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

35月至7月,中茂所为世博订房中心被指违约事宜提供了调解服务。上海世博局订房中心通过某公司预定了上海一星级酒店作为5月主题论坛的接待用房。后因接到提高接待标准的指示,故临时取消在该酒店的所有订房,该酒店由此提出要求上海世博局应承担违约责任。中茂受托参与纠纷调解,多次参与各方当事人召开的协调会议、提出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多次协调沟通。目前本事宜仍在协调处理过程中。

47月,中茂所成功调解了世博园区内某餐厅商标被指侵权一事。上海某餐饮有限公司称世博园区内的另一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未经其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其商标用于经营餐厅,侵犯了其合法权利,故要求该公司停止侵权。中茂所接到世博局的调解通知后,立即向该公司了解情况,并在取得了相关材料后就该纠纷给出了法律意见,并对如何回复对方提出了建议,最终使该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57月,世博特许产品生产商上海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向世博会特许产品经营办公室投诉,称某场馆专用茶擅自以中国世博十大名茶名义对外进行宣传,影响了世博特许茶叶的销售,经同世博局沟通发现该场馆专用茶评选确实存在上述行为。为保障世博特许产品的正常销售,世博会特许产品经营办公室委托中茂所对该事宜进行调查并处理。中茂所在进行了实地调查后,会同上海世博局有关部门向各场馆积极宣传,坚决抵制侵权产品,维护了特许生产商的正当权益。

    67月,中茂所接受上海世博土地控股有限公司的委托,参与世博某酒店灯具被指侵权事宜的协调工作。某公司发函称:世博某酒店客房装饰的吊灯仿造了其灯具,侵犯了该公司的版权,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要求该酒店承担侵权赔偿。中茂在对本事宜进行了深度分析后,向酒店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提供了详尽、专业的分析意见,并积极做好纠纷应对与调处的准备工作,为事态进一步友好解决奠定了基础。

78月,中茂所成功处理了某著名网站上第三方网店违反《世界博览会标志保护条例》销售世博特许产品事宜。某市民向世博局局长邮箱举报,称某著名网站上有大量未经许可销售世博特许产品的违规行为。中茂所根据世博会特许产品经营办公室的授权,立即向该网站发函,告知其行为已侵犯了世博标志专用权。此后,通过中茂所律师的进一步沟通协调,该网站同意撤下其网站上所有第三方网店销售世博特许产品(含有世博标志)的网页。

87月至8月,中茂所应上海世博局参观者服务中心的委托,积极协调一名台湾游客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事宜。两名台湾游客因在地铁13号线世博园内乘坐自动扶梯时站立不稳导致摔伤,送往附近医院医治后其家属向地铁公司及世博局提出了巨额的医疗费、精神损失费等赔偿要求。中茂所在第一时间参与了世博参观者服务中心、交通管理部、世博局法务部、市台办、地铁公司等单位或部门就本事宜召开的会议,经妥善分析后制定了专门的行动方案,并与该游客及其家属进行了多次沟通协调,目前,该事宜仍在处理中。

910月,中茂所代理了一深圳游客诉某场馆、上海世博局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世博期间,一名深圳游客在游览世博会某场馆时手臂被电梯护栏碰伤,造成骨折,要求该场馆及上海世博局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经调解无果,向浦东法院提起诉讼。接案后,中茂立即组织力量参与了本纠纷的诉前准备会议,并代理上海世博局应诉。目前本案仍在审理过程中。

10、中茂所接受世博会特许产品经营办公室的委托,成功斡旋了一起世博特许生产商要求退还特许设计管理费事宜。10月,某特许生产商向特许办投诉,称世博特许商品生产模式转变前,该单位已向特许生产商招募方缴纳了十几万元的设计管理费。但生产模式转变后,该单位直接与特许办签约,不再通过原招募方,故要求原招募方退还特许设计管理费。中茂所律师审阅了相关文件、作了客观分析、并同原招募方及两家生产商沟通,后原招募单位同意退还部分设计管理费,具体处理方案正在协商过程中。

世博期间,市律协共计收到律师事务所报送的涉博法律事务19件。

三、“上海世博会志愿者工作法律顾问团”继续为上海世博会志愿者组提供法律顾问服务

1027日,顾问团的刘民选律师受志愿者组的委托,对志愿者组拟出版的志愿者工作方面系列丛书的出版合同进行了修改,提供了专业修改建议,并及时地将修改后的文本发给志愿者组。刘民选律师将就丛书出版工作的后续事宜为志愿者组继续提供法律支持。

1029日,顾问团的张冰律师前往志愿者组工作地点,参加有关志愿者工作站体在世博会之后安排的工作会议。张冰律师将根据志愿者组的指示,进行相关协议的起草。

在世博会筹备与举办期间,世博会志愿者工作法律顾问团为世博会志愿者组提供了全面、专业的法律服务,截止到20101031日,由顾问团律师参与起草、修改的合同等法律文件超过70份,涉及金额以亿元计。

世博会虽然结束了,但顾问团律师们的工作并未因此而告一段落。近日,刘民选、张冰、吴秋发、邱加化等几名律师先后受志愿者组的委托,就志愿者系列丛书的出版、志愿者站体的交接安排、志愿者歌曲MV的拍摄以及相关物流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在世博会结束后的一段时间里,顾问团的律师将一如既往地根据志愿者组的需要继续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为相关项目、合同的善后工作提供法律保障。

四、世博法律服务报道继续展示上海律师服务世博的风采

10月,上海律协继续和《新闻晚报》合作,形成了3篇上海律师服务世博系列报道,包括报道上海律师服务世博商业交流活动的《为外国馆提供一流法律服务搭建国内外商业合作平台——上海律师乐做民间外交家》、报道上海律师化解荷兰馆知识产权纠纷的《荷兰快乐街曾引发知识产权纷争 上海律师斡旋化解“不快乐”》、报道上海律师处理涉博涉外刑事案件的《上海律师代理第一起涉博涉外刑事案件幕后——做个会聆听善沟通的涉外律师》。

世博期间,为配合市律协“平安世博律师同行”主题活动,市律协宣传委先后召开了三次会议进行策划,确定了“平面媒体设专题、杂志开专栏、时间节点开新闻发布会,密切联系外媒”的宣传套餐方案。420日,市律协召开“上海律师服务世博”新闻发布会,推出四项服务世博的新举措;会后,形成了《上海律协为保障世博推出四举措》(人民网)等20多篇的媒体报道。

6月开始,与《新闻晚报》合作开设“平安世博,律师同行”专栏,每周日定期刊登服务世博的文章,形成了《做中国国家馆的“保姆式”律师》(新闻晚报)、《幕后严把合同关开通世博法律热线 上海律师用法律为世博护航》(新闻晚报)等25篇上海律师服务世博的系列报道,社会反响热烈。

此外,市律协还积极组织律师事务所为《中国律师》杂志提供材料,协助记者实地采访,以《上海律师服务世博会纪实》作为《中国律师》头条重点稿件,向全国律师界展示了上海律师服务世博的风采。组织中央媒体、本市媒体为律师服务世博作宣传报道,形成了《台前严把合同关幕后开通帮助热线》(法制日报)、《上海:律师倾情服务“法治世博”》(新华社)、《为了盛会的平安祥和——上海 “平安世博”和社会稳定基础建设巡礼》(新华社)等10余篇专稿、特稿。

五、区县律工委服务世博、奉献世博

上海世博会举办期间,为了配合“平安世博”工作,根据世博局的要求,黄浦区司法局及时在世博园3号门附近成立了“黄浦区世博园区人民调解工作室”。黄浦区律师工作委员组织了岳文辉、和法礼、胡枝东、黄宜晨、卢意光5名律师配合参与化解园区内的纠纷调解工作。经统计:岳文辉、和法礼、胡枝东、黄宜晨、卢意光5名律师在世博期间合计直接参与园区内各类纠纷10件并成功化解7件,得到了市司法局职能处室的高度评价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