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3月6日,公司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第一次主任会议在胡光律师事务所召开。研究会主任胡光、副主任金迎新、副主任吴冬参加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决定了具体落实和执行2012年公司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的工作计划,包括:
1、 建立长效的“公司法日”活动。“公司法日”活动拟定在每双月的28号,活动由委员会主任及副主任轮流主持,活动议题和主要形式将提前一个月在东方律师网上公布;
2、 由金迎新副主任代表公司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同其他报名的委员参加拟定于3月13日举行的“由‘IPAD’商标引发系列案件之讨论会”,并作“结合京沪‘鸭王’品牌争议谈公司处置知识产权问题”的发言;
3、 建立继续开展与上海法院,特别是上海高院就公司法案件开展的研讨交流活动;
4、 开始起草公司法业务指引的提纲。
胡光主任和两位副主任一致通过上述拟定的具体工作计划,并表示将努力带领委员会落实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