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市政府法制办来函征询《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市律协经由教育与文化业务研究委员会、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研究委员会组织征询了委员意见后,完成修改意见并阐明相应修改理由。市律协于9月16日书面提交市政府法制办。
修改意见共计9条,包括老年人的权利、政府职责、社会责任、生活支持与照管、精神慰藉等章条文的内容。市律协
教育与文化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腾信所林昕律师、
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研究委员会委员、长江所周忆律师主要参与了此次修改工作。
2014年8月,市政府法制办来函征询《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修订草案)》的修改意见。市律协经由教育与文化业务研究委员会、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研究委员会组织征询了委员意见后,完成修改意见并阐明相应修改理由。市律协于9月16日书面提交市政府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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