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市律协收到上海市审计局的《<上海市审计条例(草案)>初稿征求意见采纳处理情况的函》。市律协对《草案》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等提出的修改建议获得上海市审计局采纳或参考。
2012年3月5日,根据上海市审计局的征询通知,市律协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经讨论研究,出具了关于《上海市审计条例(草案)》初稿的书面修改意见共计8条,修改条款涉及了规范企业、金融机构审计对象、调整社会公共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审计范围等方面。
2012年4月,市律协收到上海市审计局的《<上海市审计条例(草案)>初稿征求意见采纳处理情况的函》。市律协对《草案》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四十九条等提出的修改建议获得上海市审计局采纳或参考。
2012年3月5日,根据上海市审计局的征询通知,市律协税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经讨论研究,出具了关于《上海市审计条例(草案)》初稿的书面修改意见共计8条,修改条款涉及了规范企业、金融机构审计对象、调整社会公共资金和财政专项资金审计范围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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