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交流活动受到了江苏律协和南京律协的热烈欢迎,江苏律协副会长、南京律协会长薛济民律师到场。对于将来的进一步合作与交流,双方达成了如下意向:
1、定期举办医药卫生法律领域的论文交流研讨,深入探讨该领域的理论和实践问题;
2、在律协专业委员会的领导下,不断增强两地律师的社会责任,在出现公共突发事件、重大事件时,两地律协联合对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研讨;
3、建立疑难案件共同讨论制度,必要时召集卫生行政部门、法院共同探讨。
参加本次交流活动的市律协民事法律研究委员会医药法律研究组成员还有卢意光、刘晔、沈涛、孙乐民、徐刚、夏毅斌、胡亚林等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