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0日下午,市律师协会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律协35楼报告厅召开“公司工商登记审查标准研讨会”。会议由市律协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宋海佳主持,市律协管建军副会长、市律协国资国企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洪亮到会参加。研讨会邀请了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静安分局李孝猛副局长、上海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产权管理处曹庆伟副处长、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娄正涛审判长、宋海佳律师事务所张莉律师做了主旨演讲,100多名律师到会聆听。
会议上,张莉律师做了主题为“公司登记审查面临的法律困境”演讲。张律师首先以案例分析的形式迅速切入到公司工商登记审查的法律困境存在的问题,继而细致的阐述了困境存在的原因及解决的办法。只有“立法形式为主,实质为辅;操作内部统一、外部协调;司法明确意见、案例指导”才能有效改善登记审查面临的法律困境。
洪亮主任针对张律师就面临的困境中分享了自己在十多年律师执业过程中的体会和经验:在注册或者变更公司工商登记应该推荐或者找自己熟悉的工商部门,这样既不致于在办理过程中处于被动,又比较容易熟悉掌握;不要单兵作战,应实现团队化操作,保持沟通;在办理过程中遇到不合理、违规的情况,应避免争吵,积极通过多途径和各部门领导沟通等。
曹庆伟副处长就企业国有产权交易过程中的国资监管要求向与会律师介绍了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概况、对企业国有产权交易的监管、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中的法律服务,并现场与与会律师进行了问答互动,气氛十分热烈。
李孝猛副局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讲话。从工商局的角度出发,深入分析了公司登记审查标准的类型、公司登记审查标准的争议、公司登记审查标准的规范分析、公司登记的审慎审查标准、公司登记审查标准的难题及解决,并现场结合案例进行全面剖析。
娄正涛审判长从司法审判的角度上,分析了公司工商登记案件司法审查概况:目前工商登记案件数量不多,登记机关败诉案件数和败诉率均比较低,败诉原因包括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致登记错误,未按照法定要件审查致登记错误;分析了工商登记案件的司法审查标准主要为受欺诈公司登记行为的司法审查和公司登记结果错误的司法审查。
研讨会最后,宋海佳副主任发表了总结讲话,并感谢了嘉宾的支持。近四个小时的会议圆满取得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