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21日下午,市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律协行政法研究会)与闵行区法学会、闵行区司法局、闵行区行政学院、闵行区律师工作委员、上海中夏律师事务所在闵行区委党校335会议室联合举办行政诉讼热点问题研讨会暨2018年度年终工作总结会议。
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是关于行政诉讼法的全面司法解释,虽然对实践中一些难点、热点问题有所回应,但在司法实争议仍然不断,其中以行政协议范围、行政协议非诉执行、投诉举报案件原告主体资格以及党政合署办公改革下被告主体资格问题争议较为突出。本次研讨会希望通过彼此间的交流研讨,为以上问题的解决提供律师的专业之声。
市律协行政法研究会副主任金缨、王昊东共同作为主持人,闵行区委政法委副书记、闵行区法学会会长陶兴炜,闵行区司法局局长、闵行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金海民,闵行区区委党校常务副校长、闵行区行政学院常务副院长张英霞,闵行区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周信根、副局长季嘉、律公科科长刘琳青、法制科科长朱叶萍,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潘书鸿,市律协行政法研究会、上海中夏律师事务所主任张鹏峰,闵行区律师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徐松婷,市律协行政法研究会副主任李剑瑜,闵行区委政法委政法室副主任朱雪玲,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行政检察处副处长张永胜应邀出席本次会议。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沈福俊教授、邹荣副教授,同济大学法学院黄锫副教授应邀担任专题研讨点评人。市律协行政法研究会其他委员,市律协其他报名参会的个人会员参加本次研讨会。以上参会人员共计100余名。
本次研讨会分为开幕、专题研讨、闭幕三个阶段。致辞领导对本次研讨会的成功召开表示了祝贺,并对本次研讨会的意义给予了高度评价。本次研讨会就行政协议的范围、行政协议的非诉执行、投诉举报案件原告主体资格、党政合署办公改革下被告主体资格四个专题进行了交流探讨,每个专题皆由两名市律协行政法研究会委员、一名闵行区律师代表发言,一名专家学者进行点评,与会人员对于行政法专业问题进行了热烈而深入的探讨,相信这些交流中所碰撞出的思维火花会对于以上四个专题问题的解决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