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实习证 两公律师转社会律师申请 注销人员证明申请入口 结业人员实习鉴定表申请入口 网上投稿 《上海律师》 ENGLISH
当前位置: 首页 >> 业务研究 >> 要闻·立法动态

证监会正式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

    日期:2019-01-03     作者:金融工具业务研究委员会

      为维护资本市场安全稳定运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引导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以下简称经营机构)在依法合规、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持续强化现代信息技术对证券基金业务活动的支撑作用,证监会近日发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信息技术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19年6月1日起实施。
  《管理办法》于2017年5月5日至6月4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金融机构、行业自律组织、专家学者、社会公众和有关政府部门给予了广泛关注。证监会对反馈意见逐条进行认真研究,充分吸收合理意见,并相应修改完善了《管理办法》。
  《管理办法》共7章64条。主要有以下内容:
      一是全面覆盖各类主体。明确信息技术监管安排,推动行业加大信息技术投入,提升竞争力。
      二是明确治理、安全、合规三条主线。在传统信息安全监管基础上,针对信息技术治理、数据治理、业务合规提出监管要求,明确经营机构应设立信息技术治理委员会及首席信息官,促进信息技术与业务、风控及合规管理深度融合。
      三是强化信息技术管理的主体责任。按照“谁运行、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理念,督促经营机构与服务机构守住信息安全底线,回归本位,共同维护证券市场稳定运行。
      四是支持经营机构应用信息技术提升服务效能。允许经营机构设立信息技术专业子公司,允许经营机构母子公司共享信息技术基础设施,针对信息技术应用领域新情况、新问题,明确监管要求。
      五是为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切实履行自身信息技术管理职责,《管理办法》明确了相应处罚措施。



[版权声明] 沪ICP备17030485号-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7129号

技术服务:上海同道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技术电话:400-052-9602(9:00-11:30,13:30-17:30)

 技术支持邮箱 :12345@homolo.com

上海市律师协会版权所有 ©2017-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