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19日下午,市律协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研究委员会特别邀请了长宁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长钱晓峰法官在市律协35楼第一会议室做“专业与奉献——法官眼中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专题讲座。研究会主任傅平律师主持会议,60多名律师参加了此次讲座。
2013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刑事诉讼法》在特别程序第一章增设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共11个条文,使未成年人刑事程序在立法体例上相对独立,丰富完善了未成年人刑事司法制度,充分反映出我国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关注。这也对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律师提出了新的要求。
钱晓峰法官作为主讲嘉宾,从“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律师需要的基本素质”、“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社会价值”、“新刑诉法对少年司法的贡献与不足”、“法官眼中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等方面,结合大量真实案例深入分析了刑诉法新设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对司法实践的影响,并从法官的角度提出律师在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中存在的不足。钱晓峰法官在主讲过程中与与会律师开展了互动讨论,气氛热烈。
近两小时的演讲结束后,诸多与会律师仍然意犹未尽,结合自身办案经历,继续与钱晓峰法官就演讲中未涉及的问题交流心得。与会律师纷纷表示,本次专题讲座有利于律师更好理解新刑诉法新增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章节,提高律师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