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23日上午,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律协35楼第一会议室举办“学习《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研讨会”
备受瞩目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于2012年8月31日通过并已经向社会公开,并将与2013年1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民事诉讼法》的修改涉及的范围广,修改的幅度大,特别在“小额诉讼”、“诉讼调解”、“公益诉讼”、“审判监督程序”等诸多方面都进行了全新的立法,对于律师办理诉讼业务将产生重大影响。
为契合民事诉讼法再修改进程,促进民事司法公正,保护当事人合法行使诉讼权利,上海市律师协会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特别组织关于“学习《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研讨活动。
研讨会由研究会副主任竺建平律师主持,委员薛荣民、麦欣、还航律师出席研讨会做主题演讲。主任谭芳律师等60多名律师参加了研讨会,现场气氛极为热烈。
研究会副主任竺建平律师首先向在场律师介绍了此次研讨会的背景,并介绍了在场的演讲律师。
薛荣民律师首先做主题演讲。薛律师主要针对修正案的总则部分、涉外部分的修改向在场律师做出解读。薛律师特别对于总则部分中的民事诉讼法新的原则、诉讼管辖、诉讼代理人等条款的修改进行了着重的解读,同时,薛律师就修正案涉外编的送达部分修改条款进行了介绍。
作为民事诉讼法修改最为重要的部分,一审部分的修改更是本次研讨会的重点,委员麦欣律师着重就此次民诉法修该中的一审条款的适用和修改进行了详细的介绍和分析,并且专门就小额诉讼、诉讼调解、支付令等适用问题做了精彩的演讲。
最后一个发言的是委员还航律师。他分别对修正案的二审程序、审判监督程序和执行程序的修改进行了分析和介绍。特别就审判监督程序的重大修改和检察院对于执行阶段的审判监督等全新制度进行了分析,并与在场律师交换了意见。
研讨会设置了提问和交流环节。在场律师分别就修正案中的难题和争议问题进行了沟通和讨论,研讨会气氛热烈,内容丰富。研究会副主任竺建平律师向在场所有同行发出倡议,所有律师应当运用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更好地保护好当事人的权益,并为民事诉讼法的立法进程作出贡献。
最后,研究会主任谭芳律师做总结发言。谭律师就研究会参与立法的过程进行了简要总结,并呼吁所有律师同行积极向立法机关和司法机构发出自己的声音,以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