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周吉高律师、副主任杨振裕律师应邀参加了上海市建筑施工行业协会组织的“关于将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竣工结算依据问题高层研讨会”。
本次研讨会主要讨论《上海市审计条例(草案)》第十二条一旦通过可能对施工企业甚至整个行业造成的影响。研讨会由协会高志海秘书长主持,相关行业的代表悉数出席,包括:相关政府部门的领导,法院院长以及法官,市政、施工、咨询行业协会的领导,朱树英、张正乾等业内专业律师,华东政法大学的知名法学教授,以及企业代表等。
在本次研讨会上,与会者针对《上海市审计条例(草案)》第十二条中的法理依据、合法性、实践可操作性,以及对企业项目结算、救济权实现可能产生的影响等问题进行了探讨。周吉高律师围绕该规定对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方式的影响发表了意见,包括该条款剥夺了双方和解、调解的权利、限制甚至剥夺了双方实体上、程序上的诉权、以行政权代替了审判权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