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4日下午,上海市律师协会建设工程业务研究委员会与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律协第三会议室合作举办了“因电梯事故引发的安全监管问题及相关制度建立与完善的研讨会”,周吉高律师主持了本次会议,30多名律师参加。
针对近年来频发的电梯事故,本次研讨会围绕高层住宅、商业楼盘、施工现场中电梯运营事故暴露的问题,对电梯事故安全责任的落实及电梯的维保制度、召回制度、监管制度、检测制度、保险制度的建立与完善进行了探讨。鞠恒、于丹璐、姚敏三位律师分别从法条梳理与责任厘清、香港模式的借鉴、保养制度中存在的诸多问题等多个角度进行了主题发言。薛峰律师则代为介绍了委员崔鸿祥律师针对老旧电梯整修出具过的一份法律意见书以及做过的相应调研,论证了政府垫资的合理性。
随后,杨向荣、顾文德、王建军、李俊岭、乔祺等委员律师也都在会上做了精彩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