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6日,市律协国际贸易业务研究委员会举办了“纪念《纽约公约》颁布六十周年”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市律协国际贸易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赵平律师主持。会议共吸引了律师、公司法务等30余人参加。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副秘书长,上海代表处主任杨玲女士以“国际仲裁的最佳实践”为题,分享了《纽约公约》对立法、司法的重要影响。此外,杨玲女士还介绍了香港国际仲裁中心的组织结构、专业团队以及受案情况等。
市律协国际贸易业务研究委员会副主任陈鲁明律师的发言题目为“纽约公约在中国40年回顾”,回顾了中国仲裁近40年来的重要事件及时间节点,通过数据与真实案例介绍了中国当前承认与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真实情况。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上海代表处主任刘润东先生以“纽约公约对新加坡仲裁中心建设的经验借鉴”为题,介绍了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的飞速发展,他强调新仲重视裁决的质量,对裁决在中国的承认与执行密切关注。同时刘先生也介绍了新仲的基础设施及工作流程。
上海市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副主任丁薇薇女士与到场嘉宾介绍了上海银行业纠纷调解中心的日常工作范围及流程及今年的受案情况。她提到上海银行业协会纠纷调解中心与法院、仲裁机构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调解作为纠纷解决机制中的重要一环势必在未来起到更重要的作用。
最后,市律协国际贸易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赵平律师关于“《纽约公约》对中国仲裁法修改的启示”的所思所想,提出《纽约公约》对中国仲裁法的修改起到借鉴意义,这种意义体现在方方面面,包括临时仲裁、仲裁范围、程序、实体要件等内容。中国仲裁法的修改应放宽对中国仲裁的种种限制与约束,起到助力仲裁发展的作用。
本次研讨会重在介绍《纽约公约》对仲裁裁决承认与执行的重要意义,同时也介绍了国际知名仲裁机构裁决的承认与执行的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