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大法工委对《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征询修改意见的要求,市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征询了委员的修改意见,其中对《修订草案》的“法律依据”、“代表活动形式”、“制发代表证”、“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等条文提出修改意见共计25条,并于8月17日提交给市人大法工委。
根据市人大法工委对《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办法(修订草案)》征询修改意见的要求,市律协行政法业务研究委员会组织征询了委员的修改意见,其中对《修订草案》的“法律依据”、“代表活动形式”、“制发代表证”、“正确处理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与执行代表职务的关系”等条文提出修改意见共计25条,并于8月17日提交给市人大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