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日,由上海市律师协会黄浦律师工作委员会、上海市律师协会能源资源与环境业务研究委员会、上海市金茂律师事务所主办的第二届“绿色发展˙企业环境法律风险管理高峰论坛”在上海古象大酒店成功举办。中共黄浦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吕南停,国家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巡视员王夙理,国家环保部规划院高级研究员谢辉博士,上海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吕琰,上海市黄浦区司法局局长刘辉以及黄浦区人民政府法制办、黄浦区司法局、黄浦律工委等单位嘉宾莅临本次论坛。另有来自全国共约200位大型跨国企业环境管理负责人及代表、律师以及上海高校的师生代表等出席了本次论坛。论坛围绕国家“绿色发展”大主题,结合上海环保律师的法律服务实践与企业环境管理法律风险管理的论题,对当前环境保护法律政策的新发展和新趋势进行了交流与讨论。
吕南停书记称赞本次论坛以绿色发展为主题,探讨企业的环境法律风险管理,紧扣时代主题,必将对绿色发展和依法治国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上海市律师协会吕琰副会长回顾了环境法律业务的发展历程,并为涌现出一批具有丰富环境法律事务实践和管理经验的律师而感到欣喜。吕会长讲到,中国环境法律事务的发展具有光明的前景,并鼓励以本次论坛为代表的行业与企业、政府之间的交流形式能够长期开展。
会上还举行了《企业环境法律风险管理实务》新书发布会。吴荣良律师作为编者,特别感谢了在该书编写过程中付出辛勤劳动的万美律师和杜梦两位作者,同时也对该书出版过程中给予帮助的上海市律协、黄浦律工委表示感谢。大会特别邀请为该书作序言的王夙理先生、谢辉博士,以及吕南停书记、吕琰副会长、刘辉局长、上海市黄浦律工委主任毛惠刚律师,与作者共同揭开新书幕布。
2016年11月份,由能源资源与环境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吴荣良律师、万美律师以及杜梦,结合多年环境保护法律服务从业经验编著的《企业环境法律风险管理实务》正式集结出版。该书围绕企业环境法律风险,全面梳理了从企业设立到退场全生命周期管理各个阶段的环境法律风险,涵盖企业环境管理的各个方面。并结合实际案例,从专业环境律师的角度,为企业环境法律风险防范提出务实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位演讲嘉宾是国家环保部政策法规司巡视员王夙理先生,以“环境法律改革进展与展望”为主题,结合近期国家环境立法的情况,介绍了正在修订中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水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涉企内容及影响,并对正在制定中的《环境保护税(草案)》等最前沿的环境法律改革和执法信息。帮助企业分析和了解下一步的管理方向和风险把控要点。
第二位演讲嘉宾是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咨询专家、环保部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专家委员会专家、环保部规划院高级研究员谢辉博士。谢博士以“土壤污染风险及治理”为主题,分享工业场地污染防治法规与实务,对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场地调查、评估、修复工作重点等技术层面的发展形势进行介绍,并对企业在土壤污染防治法律风险方面的防控实践提供了宝贵建议。
第三位演讲嘉宾是上海市环保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上海交大凯原法学院副教授赵绘宇博士。赵博士参与了《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的修改,在演讲中结合多年研究环境保护法学的经历和经验,对条例的修订思路、主要内容、对企业的影响等情况进行专业解读。条例创新了环境管理机制,创设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对企业严格了法律责任等。有关当前环境保护执法严厉的趋势引起到场企业代表的关注和热烈反响。
随后,上海市律协能源资源与环境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勤理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傅永辉律师以“碳排放交易的现状和发展”为主题,向参会人员介绍了碳排放交易的现状及未来发展前景。碳交易在减排的基础上进行,在实现节能减排的同时能够将环境效益转化为经济效益。2017年全国碳交易市场拟建立,2020年将进入高速发展阶段。目前关于配额分配、交易市场建立等制度建设的工作已经在紧锣密鼓的进行当中,未来在碳交易方面的专业法律服务还有待进一步的开发。
第五位演讲嘉宾为上海市律协能源资源与环境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金茂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吴荣良律师。吴律师以“企业环境法律风险管理实务”为主题,结合新书的内容与实际案例,分享了企业在运营过程中所面临的风险,包括环境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通过常州“毒地”事件、金茂所参与的环境公益诉讼、工厂退场搬迁的场地调查及修复责任等案例,建议企业关注EHS法规发展的大趋势,重视EHS合规性评估,将EHS管理实践融入业务过程等。
各位演讲者及嘉宾们的分享都是多年经验积累和沉淀的精髓,正是有这样一批专业环境管理人员和法律服务人员在推动中国的环境法律实务不断向前发展。在提问环节,台下企业代表们向演讲嘉宾踊跃提问,并结合自身在实践中遇到的问题与各演讲嘉宾进行探讨。政府官员、专家学者、律师和企业代表的交流互动,充分体现了本次高峰论坛“搭建平台,沟通交流”的价值和意义。
论坛最后,主持人总结并感谢了到场的每一位嘉宾和代表,并预告了将在2016年12月27-28日举办第八届年度EHS法律法规培训的信息。在满场的掌声中,本次论坛圆满结束。
论坛最后阶段举行了圆桌讨论会,来自帝斯曼中国的法律顾问潘高翔先生、复星医药EHS总经理丁峰先生、圣戈班亚太区EHS总监周会东先生以及谢辉博士、吴荣良律师分享企业在环境法律管理上的实际操作经验。多位嘉宾都提及在环境法律风险管理实务中,防范风险的发生是第一步。不仅要了解法律的基本要求,还需要通过可靠的途径实时掌握法律变化的动态,并将最新的要求汇报给公司的最高管理层。公司在制定相应的环境管理目标时,除了要遵守最基本的法律法规的要求,还需要结合自身的情况,划定适当的基线,投入足够的人力和财力支持。为自身适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法律法规的要求留有余地。当风险实际发生时,需要借助专业的内外部力量,将可能发生的损失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