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
年
10
月
28
日下午,市律协社会矛盾化解业务研究委员会在市律协
35
楼报告厅举办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与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专题讲座。本次讲座由社会矛盾化解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江净律师主持,邀请中共上海市委党校、上海行政学院容志教授发表主题演讲,
70多
名来自各区县的律师从业人员参与了本次讲座。
容志教授指出,我国正进入突发事件的高风险期,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社会安全等突发事件频发,由此引发的群体性社会矛盾已经成为影响当前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这主要是由于:
1
、我国公共安全系统的脆弱性较高;
2
、社会管理系统的脆弱性较高;
3
、公共政策民主化、科学化程度不高。
容志教授向参会人员介绍了我国应急管理体系的基本构成和工作架构,重点介绍了应急管理体系中的“一案三制”和“三分”制度,即“预案、体制、机制、法制”和“分类、分级、分段”,并以《突发事件应对法》为基础,详细介绍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要求和如何运用《突发事件应对法》处理突发事件、化解社会矛盾。
最后,容志教授发表了自己对应急管理法制化建设的思考。容志教授认为应修订《突发事件应对法》并出台相应的实施细则、完善应急法制中的具体制度建设,同时提高政府法制意识和依法处置水平,保障法律法规执行到位。
本次讲座让参会律师进一步了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流程和要求,有利于提高律师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在今后的实践中更好的为政府、企业、百姓排忧、解难和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