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已经公布并公开征集意见。《刑事诉讼法》被学术界称为“小宪法”,在调配刑事诉讼中侦、检、辩、审以及刑罚执行各方权力(利),保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合法权益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同时,本次修法也极大程度上影响着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执业权利和地位。因此,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以下简称“刑委会”)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修改意见》并将提交全国人大。同时,刑委会将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研讨会,届时将邀请有关学者、律师出席会议并发言,并在会上进一步征求广大律师的意见。现将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会议时间:2011年9月14日(周三)上午9:00—11:30
会议地点: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交谊楼圆桌会议室
与会人员:刑委会委员、部分专兼职律师及有关专家学者
会议议程:
议程一:主持人宣布论坛开始并致辞
*上海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主任 林东品律师
议程二:主题发言
*律师、学者就刑事诉讼法修改问题发言
议程三:总结讲话
上海市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刑事诉讼法专家 叶青教授
报名方式:
有兴趣参加的人员请及时与刑委会秘书王思维律师联系,以便统筹安排。因场地有限,参会人员将凭我们发放的《参会通知》入场。
联系方式:61368500—222,13761020669
电子邮箱:baggio0414@hotmail.com
注:会议将于9:00准时开始,为保证会议顺利进行,请各位与会人员务必于8:45之前到达会场签到。
市律协业务部
市律协刑事业务研究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