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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疫情对融资租赁交易的影响分析

    日期:2020-03-31     作者:王遵义(融资租赁业务研究委员会、北京恒都(上海)律师事务所)

今年年初突然暴发的新型冠状肺炎疫情,因其传染性强,而无有效治疗手段及疫苗,导致政府不得不及时采取了有力的社会管控措施。由于管控措施的严厉,使得各行各业的正常生产经营,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几乎同时陷入瘫痪状态,对国家经济造成重大冲击。

融资租赁行业属于准金融行业,行业上游是生产制造商,下游是存在融资需求的承租人。当疫情和管控伤及上下游企业的同时,不可避免将对融资租赁交易产生影响。本文仅从法律角度,对融资租赁交易可能产生的影响进行粗浅地分析。

基于一方的法律权利,即是另一方的法律义务,我们着重分析法律义务。按照融资租赁交易结构,是由两个交易合同组成,三方当事人参与,将各当事人主要法律义务分别列示如下:

出租人:

1、向出卖人支付租赁物购买价款;

2、保证承租人对租赁物的占有和使用。

承租人:

1、按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

2、妥善保管、使用、维修租赁物。

出卖人:

1、向承租人交付租赁物;

2、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从上述各当事人主要义务列举中,可以看到,此次疫情和管控,最可能影响的,是承租人的租金支付义务;出租人的购买价款支付义务;出卖人租赁物交付义务。而这其中,发生概率最高的莫过于,承租人的租金支付义务。以下主要以这项义务进行法律分析。

作者认为,如果疫情和管控,对某项义务的履行构成了不可抗力的话,那么疫情和管控,应当构成履行不能的唯一地、直接地原因。在此,我们应当从如下几点进行认定和澄清:

一、突发公共事件,并非一定属于不可抗力

当面对疫情和管控时,作为法律人可能马上想到,这属于“不可抗力”。然而细思之下,发现这个结论过于武断。“不可抗力”是有相对性的,即针对于哪个主体、哪项行为。

比如,疫情和管控,导致餐饮行业大量关停,因此对餐饮行业来说,疫情和管控构成不可抗力因素;但对以互联网为载体的远程教育、咨询等行业,其影响有限,不足以对其正常经营造成重大障碍,因此不构成不可抗力。

二、履行不能区别于丧失履行能力

履行不能,是指当事人具备履行能力,而由于疫情和管控等纯客观因素,导致无法履行。比如,资金支付系统的某个环节,出现停止运行情况,导致资金无法正常按时支付到位。这可以说是,疫情和管控构成不可抗力,合同义务方不承担违约责任。资金支付系统,已经完全电子化,因此疫情和管控对其产生的影响非常有限,这种情况发生的概率应当比较低。

丧失履行能力,是指当疫情和管控,造成承租人经营困难,丧失租金支付能力。这的确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承租人的非正常商业风险,但这种客观情况的存在,相对于承租人对出租人的租金支付义务来说,并不构成不可抗力。这也是合同法理当中,相对性的固有内含。

当丧失履行能力和履行不能相互叠加在一起时,需要先抛开证据规则,仅考虑实体法因素分析。在这种情况下,无论承租人有无丧失履行能力,履行都是不能的,因此承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但也可以认为,无论履行能还是不能,承租人都是没有丧失履行能力的,因此承租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丧失履行能力,是一种主观状态;履行能力,是一种客观状态。作者个人认为客观状态应当优先于主观状态被考虑作为认定因素,承租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商业风险不可移嫁

当疫情和管控,造成承租人经营困难,丧失租金支付能力时,这的确可以说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非正常商业风险;但非正常商业风险,也是商业风险,企业经营者应当将正常商业风险和非正常商业风险,统筹规划避险措施。无论能否规避,都属于承租人自身的商业风险,只能由承租人自行承担。无论疫情和管控是否发生及影响程度,都不减损承租人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租金支付义务。

出租人给承租人提供的是融资服务,而从会计角度看,融资形式虽然多种多样,但究其本质只有两种,要么是股,要么是债。融资租赁提供的融资,属于债,而非股。出租人从承租人处,取得的回报是事先约定在融资租赁合同当中,隐含在租金当中的固定利润,因此出租人无须承担承租人的任何商业风险。承租人也不得,借疫情和管控为不可抗力为由,将商业风险转嫁给出租人。

四、债务重组系自愿行为,并非法律强制性规定

银保监会发布的相关支持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适当延长贷款还本付息期限的行为,应当属于监管部门要求或者支持,被监管企业与借款人进行债务重组。这种债务重组,就监管部门与被监管企业之间来说,一般为支持鼓励,在有行政法律规定时,可能体现为监管部门对被监管企业的强制要求;但就被监管企业与借款人之间来说,属于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行政法及行政部门无权干预民事关系,因此至少在外部形态上体现为出租人对承租人自愿进行的债务重组。

因此,承租人无权以出租人的监管部门的相关支持延长贷款还本付息期限的相关要求,而提出对融资租赁合同原约定权利义务的任何变更、解除、减免。

综上所述,作者认为目前融资租赁企业的部分客户,因为疫情和管控因素,导致经营困难,而引发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租金支付不能的情况。为了保障融资租赁企业的自身利益,适宜主动向承租人进行租金展期,即进行合同变更,以此保证承租人经营的持续,也才能保证出租人租金的后续收取。